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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潘剑锋做客凯原法学院“名家讲坛”第二十六讲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5日


2024年6月22日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学术活动“名家讲坛”第二十六讲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成功举办。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潘剑锋应邀莅临凯原法学院,以“旧忆与思考:《民事诉讼法》的立法与修改”为题作学术报告。本次讲座由凯原法学院院长、特聘教授彭诚信主持,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郝振江教授、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刘加良教授、凯原法学院王福华教授、同济大学法学院赵蕾副教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张婷副教授进行与谈。

彭诚信代表凯原法学院对潘剑锋教授的到来、与谈老师的支持表达了由衷的敬意与谢意。随后介绍了潘剑锋教授在学术研究、立法参与和教学育人方面的诸多贡献,以及北京大学法学院和凯原法学院的深厚历史渊源。


潘剑锋从《民事诉讼法》立法和修法的历史、背景和主要内容、思考以及从民事的基本问题出发进行立法等方面系统地介绍了民诉法立法与修法的历程,全景式展现了历次立法与修法中的重大争议问题与重点制度的立法背景,为在座师生深入了解立法与修法过程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潘剑锋梳理了《民事诉讼法》两次立法与五次修法的历史脉络。他逐一概括并分享了历次立法与修法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介绍了程序法能否先于实体法制定和颁布、诉讼模式、再审条件、执行救济、检察院参与公益诉讼、繁简分流、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完善、不同等级法院职能分工等关键问题的研讨过程。从立法的参加者、修法目的与方式的适配性、试点经验如何转化为法律、修法的衔接与协调等角度阐释了他对民诉法立法与修法的深刻思考。最后,他强调民诉法修法应处理平衡纠纷解决的公平与效率、审判权和诉权分配这两个基本问题;理论研究需在原理性研究、体系性研究与实践性研究三方面为修法作出自己的贡献。

在与谈环节,郝振江教授从法院与当事人权利配置这一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出发,指出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研究既要追问民事诉讼制度的本源,也应注重对实践问题的回应。


刘加良分析了民事诉讼研究中的教条主义、经验主义与形式主义,认为需着重处理程序空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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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婷基于比较法的视角,探讨了小额诉讼、在线诉讼、执行程序和公益诉讼、涉外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的改革。



赵蕾结合自己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经历,认为潘剑锋教授的报告生动地反映了民事诉讼制度形成背后的深层逻辑与博弈过程。

讲座最后,潘剑锋教授提到,学术研究与实务工作应注重对象感,并对在座的同学们表达了积极主动解决实际问题、坚定有力向前奔跑的美好期许。王福华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重申了民事诉讼法历史研究方法的重要性,再次向潘剑锋教授和在座师生表达了感谢。

凯原法学院主办的“名家讲坛”系列讲座旨在邀请著名专家和学者,围绕新时代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展开探讨,引导全院师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法治中国贡献力量,奋力谱写凯原法学院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