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凯原法学院2024-2025学年本硕博综合测评工作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各位同学:
凯原法学院2024-2025学年本硕博综合测评工作将于2025年9月5日正式启动。本次综合测评依照2023-2024学年修订版《凯原法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凯原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凯原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详见附件),测评对象为当前在籍的2022-2024级本科生、2023-2024级硕士生、2022级-2024级博士生,所统计的个人材料有效期为2024年9月1日(含)至2025年8月31日(含)。
为了让综合测评工作更加公平、公开、透明、便捷、有序,凯原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启动综合测评电子化平台,将本硕博实施细则转化为表格样式并细化为个人上传和学工办上传两个部分(具体详见附件1),同时将2024-2025学年本硕博综合测评工作的时间安排做如下划分:
【第一阶段】2025年9月8日(周一)至2025年9月11日(周四)
此阶段为学生工作办公室思政教师&辅导员集中上传时段,对应的细则条目完成情况由学工办各版块工作负责人集中掌握、无需同学们准备材料,且可以通过以下)链接实时查询个人成绩界面。
如有疑问可通过邮件联系咨询(law_affairs@126.com)或联系各年级思政教师/带班辅导员。
个人查询——本科生综合测评 | |
个人查询——硕士生综合测评 | |
个人查询——博士生综合测评 |
【第二阶段】2025年9月12日(周五)至2025年9月19日(周五)
此阶段主要为个人上传时段,请对照细则提前准备好各项材料(纸质或电子版均可),分别通过以下链接上传,经由班级测评小组完成审核后,自动更新至个人成绩界面(上述个人查询链接)。
个人上传-本科生综合测评 | |
个人上传-硕士生综合测评 | |
个人上传-博士生综合测评 |
请注意:个人上传需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需有明确的个人身份信息、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活动主办方等相关单位的认证信息(建议加盖公章)。
在选择对应的等级和分数时,上传人需根据证明材料的实际情况,严格对照实施细则、不得夸大、避免错报
如上传材料有争议或该项分数有误,班级测评小组可退回至本人修改
如上传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经提醒驳回后仍不按照要求正确修改而直接重复提交的,视为恶意重复提交违规材料,班级测评小组成员有权向学生工作办公室举报,由综合测评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议定、依照实施细则酌情扣分
此阶段请同学们及时关注个人上传的记录和审核状态,避免错误上传、重复上传、忘记修改、上传遗漏、审批遗漏等情况出现,因个人操作原因产生的问题由本人自己负责。
查询个人上传记录&审核状态&退回修改 | 全部待办 | 我发起的 | 草稿箱 |
如第一阶段有学工办工作人员集中上传的成绩因客观原因未能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上传,可在第二阶段内继续上传。
【第三阶段】2025年9月22日(周一)至2025年9月24日(周三)
此阶段为全院公示时段(三个工作日),不接受材料撤回修改,不接受上一阶段未审核完毕的成绩录入,不接受除学业成绩外的分数修订,不接受材料补上传。公示信息将在各年级、班级群内发布,公示内容包含个人各项得分,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如发现他人综合测评信息存疑或要进行投诉,请务必确认无误后通过邮件联系咨询(law_affairs@126.com),需进行详细说明并列出明确的理由或证据。
如存在与事实严重不符的恶意投诉行为,综合测评委员会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议定为个人不良行为并酌情处理。
补充对于学业成绩部分的说明:
本科生学业成绩计算,采用本科生教学信息服务网导出的2024-2025学年核心课程学积分
研究生学业成绩计算,采用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导出的已修课程GPA(具体参照教务老师的成绩查询链接:https://wj.sjtu.edu.cn/f/68b5580a410a8ee5573ecec3)
补充对于个人上传的虚假材料定义:
1、上传的证明材料经过 PS 等技术处理
2、经认定的擅自更改获奖时间、无中生有等其他的弄虚作假行为
一旦发现存在虚假材料,除依照实施细则进行扣分之外,取消当年度评选优秀个人(含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党员等)资格、取消当年度所有奖学金参评资格(包含已获奖学金续评)、取消当年度团组织推优资格、取消当年度发展对象选拔资格。
初次使用电子化平台,为方便同学们快速熟悉各项功能,学生工作办公室特别制作了带有图示的《2025年秋季学期综合测评个人上传指南》(见附件2),供同学们过程中参考。
若在综合测评期间遇到任何问题,请优先反馈至邮箱law_affairs@126.com或直接前往廖凯原法学楼101办公室线下咨询权老师、段老师。
凯原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