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秀举
职称/职务
副教授
研究领域
诉讼法
个人介绍

赵秀举,法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电子邮件:xiujuzhao@sjtu.edu.cn 


工作经历:

2010年——至今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任教

2008年——2010年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


教育背景:

2003年——2008年 德国拜罗伊特大学法律系,法学博士

2000年——2003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2002年——2003年 德国拜罗伊特大学访问学者,DAAD资助

1997年——2000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1993年——1997年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


外语:

德语、英语


科研项目:

2011年获教育部青年项目,项目名称:债务人财产开示制度研究

2017年获上海社科规划项目,项目名称:“审执分离”下的执行机构改革

2018年获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研究重大课题,课题名称:各国执行质效比较研究

2019年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目名称:执行异议之诉的实体权利基础及原理


发表作品:

(一)论文:

*论请求权竞合理论与诉讼标的理论的冲突与协调,《交大法学》,2018年第1期

*论确认之诉的程序价值,《法学家》,2017年第6期

*论民事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机制,《现代法学》,2017年第2期

*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方向与路径,《当代法学》,2017年第4期

*诉讼视角下的仲裁管辖权限的扩张及问题,《当代法学》,2015年第6期

*德国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第2期

*论民事执行救济——兼论第三人异议之诉的悖论与困境,《中外法学》2012年第4期

*论现代社会的民事执行危机,《中外法学》,2010年第4期

*Vollstreckung der Schiedssprüche in der VR China-Eine Betrachtung der chinesischen Rechtsprechung,in: Recht der internationalen Wirtschaft (RIW),4/2010;

*德国诉讼费用制度研究,载廖永安等著:《诉讼费用研究》,2006,第257-267页

*自由的证据评价-司法的理性选择,载《民事诉讼论坛》,2006年第一卷,第33-42页

*德国民事诉讼法2002年改革及其成效,载《民事诉讼法学前沿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78-99页

*论德国的债务人名册制度,载《强制执行指导与参考》(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主编),2005(总第13集),第194-200页

*德国执行机构简介,载《强制执行指导与参考》(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主编),2004(总第8集),第343-352页

*诉讼请求的比较研究,载《民事诉讼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第449-458页

*中国民事诉讼法的主要缺陷及其修订(合著),载《湘江法律评论》,2002,转载于日本《国际商事法务》(KOKUSAI SHOJI HOMU ),Journal of the Japanese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Vol.31, No: 8, 2003

*执行权的性质与执行机构的设置(合著),载《人大法律评论》,2000(1),第120-135页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与认诺,载《河北法学》,1999(3),第84-86页


(二)专著、著作

*《德日家事件与非讼事件程序法典》(合著),法律出版社,2017年

*Nicht-Geldvollstreckung in Deutschland, England und China(Dissertation), Verlag Dr.Kovac,7.2008

* 《德国民事诉讼法学文粹》,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民事诉讼法学精萃译丛系列),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