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进学
职称/职务
教授
研究领域
法理、法史
个人介绍

范进学,法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博士后,法学理论学科带头人,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老龄化社会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上海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比较宪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山东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研究方向为宪法学、法理学。现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权理事会理事。

教育背景

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山东大学法律系本科学习,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师从著名法学家、教育家、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的徐显明教授,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2000年9月至2003年11月,师从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李龙先生,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自2004年至2015年,先后在香港城市大学、美国芝加哥蒂堡大学、英国班戈大学从事访问学者,并先后访问过耶鲁大学、芝加哥大学、西北大学、纽约大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大学法学院。

工作经历

1987年7月至2008年6月,山东大学法学院工作

期间: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师从著名宪法学家、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教授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2008年6月至今,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工作

科研成果

迄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19部,译著1部,主编1部;参与《世界各国宪法》亚洲卷缅甸与柬埔寨两国宪法翻译;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文科学报文摘》、《法学卡片》、《人民论坛》、《中国检察官》及《社会科学文摘》等转载近40篇。代表性著作:《现代劳动法》(山东大学出版社1996)、个人代表作:1、《宪法解释理论的建构》(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2、《认真对待宪法解释》(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3、《完善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与机制研究》(译林出版社2021);4、《美国宪法解释方法论》(法律出版社2010);5、《美国司法审查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发展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7、《法理学问题》(上海三联书店2014);8、《道德与法律》(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北京大学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法律出版社2022);9、《中国宪法实施与宪法方法》(上海三联书店2014);10、《法律原意主义解释方法论》(法律出版社2018)、11、《法的观念与现代化》(山东大学出版社2001初版、2002再版);12、《权利政治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13、《权利政治新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14、《法治文明论》(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15、《民主集中制宪法原则研究》(东方出版中心2008);16、《中国宪法学范畴体系论》(上海三联书店2013);17、《美国宪法原意主义方法论》(法律出版社2012);18、《宪法解释制度比较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21);19、《宪法实施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等;《恶法》(译著,上海三联书店2018)等。

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加强宪法实施、教育和监督研究”首席专家(2018)、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2012)、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与教育部等一般项目10项。

荣誉称号

上海交通大学2014-2015年度优秀工会干部荣誉称号;

2018年获上海市宪法宣讲团优秀成员称号;

2018年获得院长表彰奖;

2017年荣获农工党上海市委员会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2019年被选为农工党中央理论研究骨干;担任国家社科项目通讯评审以及博士论文的评审工作;

2021年度“上海交通大学优秀班主任”。

个人获奖

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一、二等奖两项,获得其他省级二等奖励三项,其他奖项若干。




简历更新时间: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