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友之声

【原友之声】用公正的态度,提升司法的温度—专访2012级校友吴亚安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17日

吴亚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二级法官助理、第三届上海法院“十佳青年”、上海交通大学2012级法学博士

何婷婷:对于每一位法学生而言,选择法律作为自己的专业学习方向或是职业方向,都有专属于自己的理由。可以说,在法学生眼中,法律的魅力是无限的,请问学长您当初为什么会选择法律专业呢?

吴亚安:法律对我来讲是一种希望和理想。我在中学时期经历过校园欺凌。那个时候,我尝试过很多方式去解决,都收效甚微。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观看了今日说法的一个案例,这个案例给了我站出来的信心。之后我在家长的陪同下和学校说明了事情经过,而学校的老师也和民警一起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教育。那一刻,我觉得法律不仅仅是一个条文,它与我们每个人都相关,生活中会有很多不确定的事情,但法律和规则可以为这些不确定提供保障。所以在高中毕业的时候,老师让我们写三个职业理想。我在纸条上写下了“法官、法官、法官”。现在,纸条虽然褪色,但理想早已在心中生根发芽。

何婷婷:古语有言“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从古至今,刑法一直都是我们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部门法。请问学长,您为什么选择刑法作为自己的专攻方向呢?学生时代您是如何学习刑法的呢?

吴亚安:关于学习刑法我有三点小小的体会。第一点,就是要激发自己的兴趣。有兴趣才会有钻研动力,面对疑难案件时就需要有这种执着劲儿。比如之前套路贷刚出来时,导师就带着我们去研究这种新类型的犯罪,后来我们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对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整理,为正确规制这类犯罪提供了一些思路。第二点,要构建体系性思维。法律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学科,在学习时要注意培养体系思维,确保对个案的处理,既要保证不同刑法条文间的协调性,也能保证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协调性。尤其是当产生价值冲突时,我们要确保对同类法律问题采用相同的价值取向和裁判方法,努力做到类案类判。第三点,要研读经典书目。流传长久的刑法经典书目凝聚着法律人的智慧,也经过了时间和实践的洗礼,我们阅读经典时可以尝试理解各位学术大家论证、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这对法律人来讲将是很重要的思考方法。

何婷婷:“选择了交大,就是选择了责任”一直都是我们交大学子不断鞭策自己的一句话,请问学长,您是如何理解这句话的?

吴亚安:这是我们在进入交大后学到的第一句话。法治力量是推动社会变革最重要的一个力量。法治精神在这个多元化的时期,也是凝聚共识的一种中坚精神。那么我们这时候选择法律,其实也是选择一种更重要的责任。这种责任对我们来说有三个含义。第一,要对专业精益求精。办案,其实办的是别人的人生,法律只有学的精才能对得起那些在最困难的时刻选择相信我们的人。第二,要不断更新知识库。法律会随着实践不断更新,而求学路上没有一劳永逸,有的只是不懈追求。比如,在信息时代,传统犯罪手段网络化后会带来很多新问题,我们只有去学习和掌握网络犯罪的新特点,才能对新类型犯罪进行有效规制。第三,要坚持初心理想。法律有很多技巧性的内容,但最核心的价值还是源于人们的公平正义感。在学习和工作中,不能让技巧覆盖掉这种正义感,避免那种结论看似在逻辑上讲得通但明显有悖于常理的情形。

何婷婷:您的导师张绍谦老师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曾连续9年蝉联凯原法学院“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请问您在张老师门下学习的过程中,有什么难忘的故事?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下吗?

吴亚安:一是,张老师在课堂上不仅教我们知识,也在不断教我们做人的道理。正是在张老师潜移默化的教导下,让我深刻的认识到,不论做什么工作,首先要养成良好的心性品质。二是,我觉得张老师治学非常严谨。比如帮我们审阅论文时,张老师总是很细心地指出不当的地方和修改的方向,我的论文大概有200多页,老师用铅笔在论文上一点点修改,连续批注了百十来页。三是,张老师特别注重引导我们独立思考。在教学方面,老师对我们的问题回复非常及时,在回答问题时会告诉我们不同的观点和理由,并引导我们去思考哪种结论更合适,以及为什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我想,这种引导中或许就是老师在“授学生以渔”吧。

何婷婷:学长博士毕业时正值司法改革深化之时,法官助理制度改革意味着成为一名法官需要更多的积累和磨练。一个优秀的刑事法官既需要有从繁杂社会活动中洞察行为本质的专业素养,又要有从个案中识别潜在风险的综合素养,更要有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政策掌控能力。请问学长,您认为成为一名合格法官或法官助理,需要具备哪些素质呢?

吴亚安:其实,我还在圆梦的路上,我的理想是做一名法官,我觉得未来自己可能还学要加强几个方面的能力。一是强化专业学习。法律的适用不是僵化和机械的,而是需要通过法律解释来规制不断变化的生活事实,这需要有精湛的理论知识做支撑。二是注重应用法学知识的积累。在学校我们进行了很多理论法学的学习,但办案时还需要有丰富的应用法学做支撑,因为书上的法律和实践中的法律还是有些差别的,这需要我们通过一个一个的案件去摸索和积累。三是加强综合知识学习。法律适用的目标是实现同类案件处理结果的大体一致和不同类案件处置结果的相互协调。要保持这种协调性就需要培养综合性的知识体系。

何婷婷:“用专注厚植理论,用专业端稳天平”。学长一直都非常注重审判经验的总结。您撰写的案例也入选2019年度上海法院100个精品案例。请问日常工作中您是如何总结审判经验的?有什么方法可以和广大校友分享吗?

吴亚安:实际上对经验的总结一直是我们院的一项重点工作,资深法官会带着年轻人对实践中的司法经验进行系统梳理,我也是在部门领导和审判长的指导下去梳理相关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体会,一是要有敏锐的问题意识。善于从案例中发现问题,找出在同类案件中有代表性的问题,然后再看老法师们是如何处理这些问题的。二是要有类型化思维,将实践中的问题总结出来后,再按照共性特点进行分类,然后再梳理不同类型问题的解决方法。

何婷婷:2019年上海一中院推出了类案裁判方法总结机制。请问学长我们在司法实践中是如何推动类案类判的呢?

吴亚安:我也非常幸运能在资深法官的指导下参与了到类案裁判方法总结的编辑和撰写工作。我觉得它有几个特点。一是,方法总结是为了司法公正。公正有很多侧面,适法统一应该是公正最重要的一个支点。对裁判方法进行总结,其实是为了实现类案类判。要达到这一目标,首先要保证对类似案件采用了类似的裁判方法,就是通过过程管理和方法管理来实现目标管理和结果管理。二是,注重价值和理念的归纳。除了法律适用标准外,也注重某类案件审判时的价值取向。比如,在网络相关的犯罪中就涉及价值选择,究竟是应该偏向保护网络平台的权利呢,还是用户的权利?究竟是偏重秩序的管理,还是科技的创新?这些都是类案裁判方法总结要考虑的问题,有了价值指引,很多疑难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这是我的一些不成熟的理解。谢谢。

何婷婷:学长在步入工作后也一直坚持学术工作,面对较为繁忙的日常工作,请问学长是怎样平衡自己的工作和学习?

吴亚安:我想我们法律人不仅要做一个工匠,更要做一个有智慧的工匠。工作和调研其实是相辅相成的。比如,在案件中遇到问题时,停下来求教下老法师,做一些归纳和思考,就很容易出成果。当这些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又也可以围绕类案撰写文章。案件中出现的难点,恰恰就是法律模糊的地方,也是最容易出调研成果的地方。做一个有心人,可以实现二者兼顾。

何婷婷:学长,您曾经说过您的理想是“用公正的态度提升司法的温度”。可是在现实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理想和现实的碰撞。面对理想和现实的冲突,您是如何面对的呢?可不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下您的经验?

吴亚安:我想,不是所有人都很幸运,可以把自己的爱好变成工作。理想和现实的冲突是在所难免的。我想生活和工作的总目标其实并不矛盾,都是为了让人生精彩一点,这样才会有一个良好的心态来面对困难和考验。我觉得,日知为智,每天都进步一点,最后会有很大的提升。比如,一年里,我们不能简单地重复365天,而是要精彩地生活每一天,让每天都有一些进步,随着能力的提升,工作和生活都会更加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