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招生
凯原法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第二批)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凯原法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小组讨论,现组织2024年博士考生(全日制、非全日制)进行第二轮复试。
一、复试名单
序号 | 姓名 | 报考研究方向 |
1 | 邓人玮 | (全日制)国际法学 |
2 | 陈荧 | (全日制)国际法学 |
3 | 李帆 | (全日制)国际法学 |
4 | 陈龙 | (全日制)经济法学 |
5 | 杨千熠 | (全日制)经济法学 |
6 | 顾男飞 | (全日制)经济法学 |
7 | 李文博 | (全日制)经济法学 |
8 | 孙海龙 | (全日制)宪法与行政法学 |
9 | 林福东 | (非全日制)不区分方向 |
10 | 付林 | (非全日制)不区分方向 |
11 | 戚永福 | (非全日制)不区分方向 |
12 | 王安婷 | (非全日制)不区分方向 |
13 | 张庆玲 | (非全日制)不区分方向 |
请名单中考生见到以上通知后即发邮件至:yyuan@sjtu.edu.cn,邮件标题为“序号 姓名确认参加5月13日全日制复试/5月17日非全日制复试”。
二、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由学院对考生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考生需要提供: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历届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报告、认证书如已邮寄者无需再提交);
(3)《拟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书》5份;
(4)确认推荐信已完成系统提交;
(5)非全日制考生请提交单位组织部门盖章的推荐意见(无规定格式)。
三、复试安排
考生 | 考查内容 | 时间 | 地点 |
全日制 | 专业笔试 | 5月13日9:00-12:00 | 工程馆205 |
综合面试 | 5月13日13:00 | 工程馆205 | |
非全日制 | 综合面试 | 5月17日9:00 | 工程馆223 |
专业笔试 | 5月17日13:00-16:00 | 工程馆223 |
复试当日,考生可持身份证及本通知打印版入校,入校地址: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广元西路55号校门。
四、复试形式
1、 专业测试:100分;
采用笔试形式,考核内容为所报考二级学科专业知识(含所报考二级学科相关法学基础知识)100分。
2、 综合面试:100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学习动机、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以及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水平等,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成员分别给分后取平均值。
综合面试时每位考生请准备8分钟PPT自我展示(请勿超时),内容主要为个人科研成果汇报及博士阶段科研计划。
3、 导师组评价:100分
对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评价为40分;对考生科研潜质、专业知识考察等综合评价60分。
五、录取、补录取原则
1、复试总分300分,择优录取,报考同一导师考生按照复试得分按序录取。复试单项低于60分或总分低于180分,将不予录取。通过复试的考生,因受导师招生指标等情况限制而不能录取的,在接收导师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允许其在相同研究方向选择其他有指标的导师进行调剂录取。
2、第二批复试后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2024年秋季(9月)入学,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3、如第二批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放弃继续攻读博士,根据第一批和第二批复试考生情况综合评价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