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凯原法学院2022年拟录取研究生政审调档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11日

2022年拟录取研究生新生: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统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疫情防控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

已被我院拟录取新生可于6月1日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系统(http://ga.sjtu.edu.cn/ksxt/login.aspx)下载《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打印后直接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并请经办人准确、快速办理,由新生在6月25日前先将加盖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印章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电子版扫描件发送到凯原法学院教务办邮箱:sjtulaw_gra@163.com(硕士)yyuan@sjtu.edu.cn(博士),原件于报到时交所录取学院(系)研究生教务办。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要一致。

如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政审和盖章,新生需先提交情况说明并亲笔签字后拍照或扫描发送所录取学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核实。来校报到前务必完成政审和盖章,原件于报到时交所录取学院(系)研究生教务办。上海交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要打印《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调档函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6月1日起全日制新生可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系统(http://ga.sjtu.edu.cn/ksxt/login.aspx)下载《调档函》,打印后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并于8月30日之前将人事档案寄送至我校。

凯原法学院拟录取研究生须将档案寄送至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学生档案室,具体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文博楼422办公室,刘老师收,邮编:200240,电话:021-34204267,Email:liuxiaoqian616@sjtu.edu.cn。档案室只接收两种档案专递方式:“机密要件”或“学生EMS档案专递”,档案到达情况请登陆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档案查询—新录取学生档案转入—查询,一般每周五更新。新生人事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寄送相关规定由档案保管单位统一寄送。

特别注意:①上海交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下载《调档函》(医学院毕业生考入其他院系除外),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不需要调档。③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档案必须调入上海交通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6月1日起录取为非全日制学习的新生可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系统(http://ga.sjtu.edu.cn/ksxt/login.aspx)下载《上海交通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本人亲笔签字,于报到后交所录取学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专项计划定向培养协议书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要签署的《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6月2日已寄发,本人签字后交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并于报到时交所录取学院(系)研究生教务办。

2、强军计划《上海交通大学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适用于强军计划)》6月2日已寄发,本人签字后交定向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并于报到时交所录取学院(系)研究生教务办。

五、退工证明

拟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的往届生(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须同时办理辞工手续并将退工证明电子版扫描件,于8月31日前发送到所录取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具体见附表),原件于报到时交所录取学院研究生教务办。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须完全一致。

五、录取通知书地址确认

请于6月15日前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系统确认录取通知书收寄地址。如有特殊情况,请与学院教务老师联系。


校研招办咨询联系:yzb-ss@sjtu.edu.cn(硕士),yzb-bs@sjtu.edu.cn(博士)

凯原法学院咨询联系:sjtulaw_gra@163.com(硕士),yyuan@sjtu.edu.cn(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