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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 凯原法学院成功举办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会议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2026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全球主题聚焦于体育与知识产权的深度融合。当前,从奥运会、世界杯到CBA、UFC,体育赛事的商业价值持续攀升。而随着数字技术与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盗播、商标抢注、赛事数据侵权等问题频发,呼唤更精准、更系统的法律应对。

4月23日,"20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活动——共话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在上海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成功举办。活动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主办、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协办,汇聚来自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行业协会、赛事运营方、传播平台及高校院所的多方力量,共商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路径与创新方向。会议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江波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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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曹博副教授对莅临本次活动的各位领导、嘉宾致以热烈欢迎,并对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协办方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表示衷心感谢。曹博指出,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首次将焦点对准体育与知识产权的深度融合,意义非凡。体育是承载民族精神、促进国际交流的重要载体,知识产权则是守护体育创新、规范市场秩序的法治基础。上海正加快建设全球著名体育城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平台作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将继续聚焦体育知识产权、数据法治及涉外法治交叉领域,推进高水平研究,努力把学术优势转化为法治优势与产业优势,为体育强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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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主任沙佳伟律师对各位嘉宾表示衷心感谢。上海承办着ATP网球、国际斯诺克等顶级赛事,体育竞技已成为朝阳产业。沙佳伟指出,支撑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是赛事直播画面、品牌标识、赛事数据、运动员形象等不可复制资产。然而,AI等技术让侵权行为不断升级,非法抓取赛事数据等问题频发,严重透支产业创新活力。融力天闻深耕知产领域逾二十年,代理过大量知名体育版权案件,包括被写入最高院年度工作报告的世界杯网络盗播数字禁令案。他强调,体育知识产权保护并非某一方的单独行动,而是需要政府、司法、学界、产业界与法律界共同参与的“团体赛”。希望本次会议能成为各方碰撞思想、探索保护新路径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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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知识产权的法理与争议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胡开忠教授做《体育赛事数据的知识产权保护》主旨演讲,从概念特征、类型价值、保护方式及赋权模式四个维度展开。体育赛事数据涵盖赛程、成绩等核心内容,商业价值日益攀升,但侵权风险凸显。保护路径上,版权以“独创性”为核心,赛事事实数据不受保护,独创性编排的报告或图片则可获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提供补充保护,如CBA数据案中爬虫“照抄”被认定侵权;合同法及技术手段可将数据作为商业秘密约定,或利用区块链、水印防范盗用。赋权模式方面,学界正探讨“数据知识产权”,但专有权模式仍面临客体范围界定、防止数据垄断等挑战,制度有待持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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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曹博副教授在《体育赛事视听信息权的解构与反思》主旨演讲中指出,《体育法》(2022年修订)第52条第2款确立的“体育赛事视听信息权”在理论上存在多重困境。他指出,《体育法》属于行政法,其核心职能是规范公共管理,而非确立私权请求权。该权利类型过于单一概括,与法定主义原则不符;权利客体笼统,与著作权法保护客体重合;且缺乏配套的权利限制制度与法律责任条款。从实践效果看,该权利无法成为个案诉讼中的直接请求权基础,赛事传播纠纷仍需诉诸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解决。曹教授认为,这一权利实属“画蛇添足”———著作权法已足以为体育赛事传播的核心利益提供充分法律救济。

上海电视台审计风控部副主任姚岚秋在 《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版权争议与思考》主旨演讲中指出,赛事直播节目的法律定性长期存有争议,核心在于是否构成视听作品,涉及独创性与固定性两个要件。以“新浪诉凤凰网案”为例,焦点在于直播画面是否属于电影类作品。他认为,在修订后的著作权法规定了“视听作品”后,对其中的“电影电视剧作品”可以延续制作方法与表现结果双重标准;对体育赛事直播等“其他视听作品”,应以画面表现效果而非制作方法界定,或对“摄制在一定介质上”作扩大解释,涵盖“边播边录”情形;最后的兜底方案是可纳入“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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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责任、侵权治理与保护实践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王杰副教授在《算法推荐平台的体育赛事版权注意义务》主旨演讲中,从技术中立性、平台角色定位与过滤义务三个维度展开。他回顾美国“索尼案”的“实质性非侵权用途”原则,区分“中立对待算法”与“算法中立”,指出算法偏见不必然导致侵权责任,但不能免除过错认定。关于平台角色,关键在于“主动提供”还是“被动传播”,算法推荐是个性化搜索的延伸,平台可进行内容管理,责任强化取决于是否推动非法内容传播。关于过滤义务,算法推荐是对特定范围内容的概括识别,过滤删除是对具体侵权内容的精准识别;技术过滤面临过严或过宽等困境,建议以特殊审查义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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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委会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李淑娟律师在《赛事特殊标志、商标与反不正当竞争的多重保护》主旨演讲中,聚焦体育赛事IP的全链条保护。特殊标志是大型赛事筹备初期快速保护的关键手段,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有效期4年。商标保护重在类别前瞻布局:除第41类(体育服务)、第35类(广告宣传)核心类别外,还需覆盖服装、体育用品、出版物等衍生类别,并进行防御性注册与国际布局。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兜底”条款,重点规制“隐性营销”行为,例如非赞助商买断赛场周边广告牌、向观众分发含商标赠品等混淆行为。她以奥运会为例,介绍了通过专门立法、明确权利主体、广泛保护客体和严厉法律责任构建的闭环保护模式,为我国赛事知识产权保护提供重要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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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闻杰律师在《体育赛事在短视频平台的侵权治理》主旨演讲中指出,短视频平台已成体育赛事版权侵权的重灾区。预计2025年赛事版权市场规模将达800亿元,会员订阅收入占半壁江山。但繁荣背后侵权形势严峻:实时盗播、“切条”、GIF动图等形式多样,部分平台甚至通过算法流量扶持主动诱导侵权。他系统比较了体育赛事与影视剧侵权的三大差异:法律定性上,赛事节目是对竞技过程的“创造性再现”,而非虚构创作;价值实现上,赛事价值集中于“黄金直播窗口”,侵权损失即时不可逆;平台责任上,赛事高知名度使平台对侵权“应知”程度极高,“红旗标准”易触发。他建议放宽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将平台收到通知后2小时内未处置的行为推定为“故意”,倒逼平台主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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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胡开忠教授高度评价本次会议。他表示,会议议题前沿、内容全面、研究深入,与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高度契合,充分体现了学界与实务界对体育赛事知识产权前沿问题的深度思考。胡开忠指出,真正有价值的研讨总会留下值得继续探索的问题,而这恰恰是推动学术与实践不断前行的动力。他以“知识产权是一个朝阳行业”表达了对该领域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并期待后续更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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