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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 张元济法学讲座第34讲举行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近日,张元济法学讲座第34讲在廖凯原法学楼203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期讲座以“超越算法法条主义”为主题,邀请同济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郭春镇主讲。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助理教授徐舒浩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程金华、杨力,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泽敏,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林洹民、衣俊霖参与与谈。讲座伊始,徐舒浩向郭春镇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本次讲座中,郭教授围绕超越算法法条主义等内容展开分享,并与参会人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郭春镇指出,算法法条主义是传统法条主义的数字升级版,继承其对规则明确性、一致性与可预测性的追求,融合算法自动化、高效化特征,已深度嵌入行政管理、司法审判等领域,具有规则性、不透明性等五大核心特征,优势与弊端并存,亟需合理路径实现超越。其优势包括提升执行效率、保障实施一致性、降低成本、保障决策精准与优化;弊端则有“代码刚性”致实质不公、消解解释学空隙、决策过程难理解引发监督与救济难题。超越算法法条主义需扬利抑弊:一是重构解释学空隙,构建人机协作模型,设立时间缓冲机制;二是推广类深度思考,模拟算法完整推理过程,增强决策透明度;三是推动算法文本化,转化复杂逻辑为可读自然语言,明确决策机制并赋能公众监督。这一过程本质是平衡技术效率与法律正义,让算法更好服务法治建设。

徐舒浩总结,郭春镇以“法条主义—算法法条主义—超越算法法条主义”的递进逻辑,系统阐释算法决策的理论困境与解决路径,“类深度思考”与“算法文本化”颇具创新性。徐舒浩介绍评议环节旨在收集批评意见,邀请与谈人发言。

杨力认为算法是“人的增强”而非“替代”,应聚焦放大长板效应,算法解释需差异化、文本化明确受众、引入“多步骤确认机制”。黄泽敏提出,算法法条主义是否有超越的必要与可能?若技术无法完全替代,为何不直接放弃算法决策?林洹民分享人工智能发展重点与我国人工智能政策点评,提出当前人工智能立法的争议焦点。衣俊霖提出四点建议:区分“解释学间隙”与“立法漏洞”、拓展算法文本化形式、借助“思维链”技术强化论证、警惕术语泛化。程金华指出,传统法律解释学面临结构性挑战,算法可在立法经验归纳环节发挥更大作用。

郭春镇逐一回应了与谈人的观点并且感谢各位评议人的建设性意见。本次学术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