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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凯原法学院教师论文工作坊2025年第4期举行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近日,凯原法学院2025年第4期(总第43期)“教师论文工作坊”在徐汇校区廖凯原法学楼203会议室举行。凯原法学院林洹民副教授以“非具身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的体系构造”为题做论文报告。本次工作坊由凯原法学院院长助理樊传明副教授主持,上海政法学院徐伟教授,凯原法学院陈韵希副教授、沈健州副教授担任与谈人。

林洹民副教授从非具身人工智能侵权责任认定的现实难题出发,围绕应适用的侵权责任类型展开深入探讨,并进行了系统的比较法研究,重点对比了欧盟与美国在相关立法方面的异同。他指出,产品责任难以有效应对人工智能侵权问题;基于现行法律体系中产品与服务的二分格局,非具身人工智能应被界定为服务而非产品,故不应适用产品责任(即无过错责任),而应适用过错责任。最后,林老师从过错责任视角出发,提出应通过实体层面的权利义务配置与程序层面的证据开示规则,应对人工智能自主性与网络性带来的挑战。

在与谈交流环节,徐伟教授首先肯定了论文的学术价值,随后围绕非具身人工智能是否应被认定为产品、是否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以及人工智能企业责任减免等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陈韵希副教授从过错责任下责任轻重的把握、服务与产品二分体系的合理性、诉讼策略选择以及泛AI产品的归责原则等角度作出点评。沈健州副教授提出,可从行为自由宽容度、利益衡量及新问题与传统法律领域衔接等视角,进一步拓展人工智能侵权责任体系的构建思路。

最后林洹民副教授对现场师生提出的问题作出回应,并表示此次研讨交流为其带来诸多启发,进一步拓展了研究思路。本次教师论文工作坊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