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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原法学院经济法学科第78期读书报告会顺利举行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20日

3月13日,凯原法学院经济法学科第78期读书报告会在徐汇校区廖凯原法学楼202会议室召开。经济法教研室王先林教授、侯利阳教授、王桦宇副教授、李潇洋副教授以及二十余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了会议。

本期读书会由2023级硕士生吴雪怡主持,2019级博士生虞悦、2023级硕士生陈煜旗进行报告。

虞悦同学报告的主题为《论保健品行业价格监管之困境》。首先,虞悦同学结合赛尔复得(cellfood)以“细胞营养液”为噱头卖出天价的实例指出了保健品所存在的价格乱象问题。其次,虞悦同学对造成保健品价格乱象的成因展开分析,主要包括“保健品”概念模糊、市场信息不对称以及难以界定该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最后,虞悦同学围绕行政手段、竞争法规制和行业特殊立法三个角度,相应地提出了四条治理路径和三条现实建议。

陈煜旗同学报告的主题为《数据隐私作为有利于竞争的理由:反垄断法和经济分析》。陈煜旗同学首先简单介绍了Epic v. Apple案,并由此引出本次报告的结论:当且仅当隐私保护的效果是促进竞争时,隐私保护可以被视为反垄断法中的正当理由。随后,陈煜旗同学通过TREB案和隐私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证明可以将隐私限制视为正当理由的适用场景。接着,陈煜旗同学结合横向限制、纵向限制两方面的法院判例,补充了论点的另一半,即隐私保护限制竞争时,则隐私保护不是正当理由。最后,陈煜旗同学明晰了对合理原则的核心以及所面临的挑战,再次强调了上述论点。

随后,2023级博士生施文予、2023级硕士生郭子钰针对上述报告进行了评议。施文予同学对虞悦同学的报告内容先进行了简单的复盘,肯定了报告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针对保健品市场上价格监管与市场失灵、消费者福利等问题,施文予同学提出了更进一步的思考,认为可以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展开更多地讨论。郭子钰同学先简要概括了陈煜旗同学的报告内容,认为提到的Epic v. Apple案体现出了反垄断法在保护隐私上的局限性,更多是一种个案的谨慎权衡。他认为,将隐私保护作为正当理由的抗辩并不能发挥反垄断法的规范作用,需要对合规成本与保护实效进行更深层的成本收益分析。

在自由讨论环节,同学们反响热烈、积极参与。针对陈煜旗同学的报告,2023级硕士生许涵同学对如何看待隐私保护和社会福利之间的关联提出了疑问,2023级博士生胡寅同学则对报告的论证过程及结论问题的严谨性提出了建议;针对虞悦同学的报告,2023级硕士生柳婉婷同学对保健品领域发生法律竞合时的法律适用标准提出问题,2023级硕士生詹韫如同学则对报告中四条治理路径并列的逻辑问题以及保健品市场规制中自律组织如何能够发挥作用进行了延伸提问,两位主讲人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现场回应。

最后,在教师指导环节,与会老师均对本次同学的读书会报告进行了指导。李潇洋老师对两位同学的报告予以肯定,但同时认为报告可以作进一步的拆分与细化。侯利阳老师针对两份报告进行了指导,针对第一篇报告,侯老师认为报告所涉及的概念以及论文的框架和论证过程尚需完善;针对第二篇报告,侯老师对报告格式和隐私经济学理论的所涉内容提出建议,并指出国内反垄断执法可以更侧重结合国内实践。王桦宇老师对两份报告的PPT的形式和内容给予了指导。最后,王先林老师强调了读书报告会的价值与意义,并建议后续报告的选题可以拓宽至文献综述等方面。

我院经济法学科自设立起即建立了定期读书报告会制度,目前已经累计举办78次,现已逐渐建立起由研究生“自主选题、自主组织、自主管理”的运行模式。学科的硕士生、博士生组成若干读书小组,轮流担任各期读书报告会的主持、发言和与谈环节的负责人,学科老师进行必要的辅导和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