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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法治”学术研讨会顺利举行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12日
6月10日,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主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老龄化社会法治研究中心承办的全国首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法治”学术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成功举行。来自上海、江苏、浙江、湖北、重庆、江西、山西等各地的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本次研讨会开幕式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老龄化社会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范进学教授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彭诚信教授和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老龄化社会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魏治勋教授分别致辞。



会议第一单元的“基调发言”由山西省委党校《理论探索》副主编杨在平老师主持。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的王广辉教授以《老龄法治建设的若干问题思考》为主题,提出老龄法治的建设,不仅要坚持“全生命周期”、“养老责任的社会化”和“生产性老龄化”的理念,而且在老龄法治内容的建设上,实现对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超越、党和国家相关政策的法律化、建立完备的老龄法律体系和老龄立法的可操作性。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魏治勋教授以《老龄法治的国家法定义务面向》为主题,提出老龄法治建设的关键在于确立起保障老龄群体权益的适格义务主体。保障老龄群体利益的义务主体有家庭、社会和国家三方,来自于家庭和社会层面的保障能力不足以涵盖老龄群体所关注的所有领域,实现老龄群体“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核心在于国家层面义务的履行。山西大学法学院闫斌副教授对算法社会下老年人的权益保障进行了探讨,认为我们应该更加关注算法时代的老年人的权利保障的问题,讨论了在算法时代与老龄化时代的双重背景下,对作为数字弱势群体的老年人的权利进行特别保护的具体面向,对老年人在算法黑箱、算法茧房中的权利问题以及算法解释权对老年人群体的适用提出了新的思考。江汉大学法学院汪地彻副教授以《子女护理假制度:本土实践、域外经验与未来构建》为主题,对未来我国的子女护理假制度构建提出了建议,可以从统一护理假的适用对象、合理设定护理假时间、增加护理假申请条件、科学设计护理假的成本分担机制、完善护理假适用的程序规则、加强护理假制度执行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规则设计。





与谈阶段由《浙江学刊》编辑、副研究员王莉,《探索与争鸣》编辑孙冠豪,《社会科学》编辑罗燕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于佳佳对发言进行评议。王莉老师认为老年人有不同的生命阶段,不同阶段的老龄法治重心也需要细化。孙冠豪老师认为对老龄法治的研究加入社会学、人口学等跨学科的合力会更好。罗燕老师对四篇文章进行了详细的点评,并提出了深刻的思考。于佳佳副教授主要从医疗卫生法角度对老龄社会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各位老师对发言内容均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第二单元“论坛研讨”由《南通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顾理辉老师主持。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讲师张玉洁博士以《老龄化社会法治应对的权利之维:从老年人权利到以老年人为核心的权利》为主题,运用现代权利理论对老年人的权利进行深度剖析,对以老年人为核心主体的权利理论进行省思,对其保障模式进行重构,提出老年人作为“他者”未必是弱者的结论。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雷槟硕博士以《“老龄法治”概念成立吗?》,对“老龄法治”这一概念进行了学理阐释,认为老龄法治的核心是规范国家权力,对作为弱势群体的老年人的倾斜保护。其中,“老龄”是老龄法治的概念范围,强调年龄导致老年人作为弱势群体,需要国家采取合理的差别对待措施;法治明确了老龄法治的核心是规范国家权力,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因而给国家设定了消极义务、特殊的区别对待给付义务与差别消除的给付义务。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池翔博士以《精神赡养规范的不确定性:缺陷抑或价值?》为主题,认为精神赡养规范是一种标准模式的行动指引,以不确定的语词创设相对确定的判断标准,从而以标准指引权利主体的实践推理。由于个体精神需求具有多维度、开放性和整体性,且精神赡养是以家庭为纽带的代际关系,适当的不确定性为法律保障老年人精神权利,促成良好家庭关系保留空间。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刘雷博士以《老龄法治的意义探寻》,认为老龄法治的实质是把法治作为推动老龄事业各项工作的基本方式,应完善和落实老龄社会制度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应对老龄问题;吸收并融贯中国传统孝治和德治文化中的有益资源;用法治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化解老龄问题的复杂性,为解决老龄问题提供法治路径。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李紫琦博士以《论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法治道路》为主题,从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法治道路的顶层设计、基本特征、制度安排、问题与挑战四个方面入手,对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法治道路进行了学理化阐释与构思,认为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法治道路的未来方向应当从政策体系迈向法律体系,从区域发展不平衡到均衡社会保障体系,从政府主导到全民自主的人口老龄化应对,从传统老龄化社会到智慧老龄化社会。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本科生沈钰婕同学以《从“倒持泰阿”到“自主决定”:制度性风险下积极老龄化的理论逻辑与现实展开》为题,从我国老龄化进程中可能面临的制度性风险出发,提出自主决定权作为积极老龄化在法治体系中的核心表达,以风险分摊契约下的国家义务为理论原点,以老年群体的异质性为现实根基,以宪法、部门法和部分其他规范性文件为请求权基础,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得以证立,并进一步阐述了自主决定权在多元治理格局下的行使路径以及可能受到限缩的具体情况。






与谈环节,闫斌副教授、汪地彻副教授以及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讲师张远婷博士对以上发言进行了精彩评议与深入交流。



本次研讨会闭幕式由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王广辉教授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最后的总结发言,会议在热烈的气氛中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