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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建议稿》研讨会顺利举行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27日上午,由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主办的《<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建议稿》研讨会顺利举行。

为响应防疫政策,本次会议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嘉宾及听众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会。本次会议邀请了来自高校研究机构、司法机关等相关单位的理论研究工作者和一线实务工作者,就《<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建议稿》展开了热烈讨论。

研讨开始前,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孔祥俊教授在致辞环节中指出,当前《反垄断法》修订正处于关键阶段,法律需要在保护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性的同时避免其滥用优势地位实施垄断行为,坚持包容审慎的理念对于建立健全市场经济的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举办本次会议的目的是尝试从新的角度积极地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感谢各位学术界和实务界的代表及与会嘉宾对本次会议的支持。

会议上半场围绕“《反垄断法》修订的时代背景与立法精神”为主题展开,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李剑教授主持,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李青、山东大学经济学院讲席教授林平、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王艳芳、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侯利阳等嘉宾分别对“草案”修改就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公平竞争审查与行政垄断、竞争与创新的经济学思考、国务院反垄断派出机构的设立、经营者集中停钟制度、反垄断刑事责任等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会议下半场围绕“《反垄断法》修正草案与激励商业创新之间的关系”为主题展开,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侯利阳教授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李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长张书青、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兰磊分别从反垄断诉讼的推进、司法实践中的垄断协议问题、修正草案对于竞争的促进效果等进行详细阐述,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最后,孔祥俊教授总结了各位专家学者的观点并指出,我国《反垄断法》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公平竞争,但反垄断执法同样需要制度上的弹性机制,执法者需要审时度势,保持执法过程中必要的谦抑性。孔祥俊教授感谢了各位与会专家的支持,《<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建议稿》研讨会圆满结束。会后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会对各个嘉宾的意见进行认真整理汇总,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相应的立法建议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