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2026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要求,凯原法学院2026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复试分数线

学位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分数线

学术学位

030100

法学博士

100

学术学位

030100

法学硕士

100

专业学位

035101

法律硕士(非法学)

100

 

二、复试安排

复试内容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资格审核地点

综合面试

2026526日上午9:00开始

徐汇校区哲生馆

徐汇校区哲生馆206

注:所有参加考生均须提前进行资格审核,请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面试具体分组安排以当天公告为准

三、复试名单

考生编号

姓名

专业名称

总分

102482026200042

李莉珊

法学

101

102482026200145

杨静怡

法学

103

102482026200139

冉典韵

法学

106

102482026200184

李佳玲

法学

109

102482026200080

张佳壕

法学

110

102482026200178

李昱萱

法学

110

102482026200177

李广

法学

113

102482026200179

叶德扬

法学

114

102482026200048

黄任鸿

法学

115

102482026200195

梁駿謙

法学

115

102482026200159

蔡紫欣

法学

116

102482026200023

王婷婷

法学

123

102482026200025

庄如如

法学

131

102482026200170

杨志成

法律(非法学)

105

102482026200182

林楚媛

法律(非法学)

117

请以上考生在524日上午9点前发送邮件至lawjwb@sjtu.edu.cn,邮件主题为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确认参加/不参加面试。未在本规定时间内收到确认邮件,视为该考生放弃面试

、资格审核

考生需要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提交查验的相关材料如下:

本人港澳台地区相关身份证件扫描件;

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扫描件(往届生);

学生证扫描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

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电子版;

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如有)

个人简历(格式不限)。

每份文件命名规范为姓名-顺序号(上述顺序1-6-材料名称(示例:***-1-身份证件,单份材料如有多页请扫描为一个PDF文件),请确认参加考试考生将上述材料按照顺序依次标注文件名后,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大小不超过100M,文件包以本人姓名命名,以邮件附件形式附于前述确认邮件中一并发送,截止日期525日上午9点前。如确认不参加复试考生无需发送材料。

复试当天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个人简历纸质版请勿超过一张A4纸,可正反面打印,准备一式五份;其他材料纸质版复印件准备一份即可。

、提交专家推荐信

报考博士研究生须有两封专家推荐信考生须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两封报考学科领域内的专家推荐信(网址:http://ga.sjtu.edu.cn/gatksxt/login.aspx;用户名:本人报名时填写的证件号码;密码:本人报名时填写的姓名拼音)。在专家推荐信功能中填写推荐专家单位、姓名、职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点击发送,专家接收到邮件后点击邮件中的链接填写推荐信并提交。若两封专家推荐信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准备好,则无需在系统上再次提交,可将推荐信与资格审核材料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复试内容及录取原则

复试总分200分,包含专业测试(满分100分)、综合考核(100分)两部分,每部分合格线为60分,单科低于60分、总分低于120分不予录取。不提供参考书目和考试范围,以上部分均在综合面试环节考核。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2934511张老师

联系邮箱:lawjwb@sjtu.edu.cn

八、其他

本办法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条款参照《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交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上海交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2026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