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凯原法学院2026年全日制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凯原法学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现组织2026年全日制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复试工作。

一、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由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要提供以下原件以备核验: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历届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

4.《拟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书》5份;

5.确认推荐信已完成系统提交。

材料不齐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二、复试安排

请入围复试(名单查询网址:https://ga.sjtu.edu.cn/zsgl/fsgl/fsmdgs_bs.aspx)的考生于2025年12月27日前回复邮件至lawjwb@sjtu.edu.cn确认是否参加复试,只需在邮件主题写明“姓名+确认参加博士复试”即可。

复试时间为2025年12月30-31日,地点为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

资格审查:12月30日13:20-13:50,地点:工程馆107

专业笔试(含心理测试):12月30日14:00-16:30,地点:工程馆107

综合面试:12月31日8:30开始,地点:工程馆

面试具体分组、时间和地点以当天安排通知为准。

 三、复试形式

1. 专业测试:100分

采用笔试形式,考核内容为所报考二级学科专业知识(含所报考二级学科相关法学基础知识)100分。

2. 综合面试:100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学习动机、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以及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水平等,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成员分别给分后取平均值。

综合面试时每位考生请准备8分钟PPT自我展示(请勿超时),内容主要为个人基本情况、科研成果情况及博士阶段科研计划,请12月29日12:00前将PPT发送至lawjwb@sjtu.edu.cn。

3. 导师(组)评价:100分

对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评价占40分;对考生科研潜质、专业知识考察等综合评价占60分。

四、录取原则

1. 复试总分300分,在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导师(组)评价中单项低于60分或总分低于180分,将不予录取。

2. 复试结束后,按照导师招生名额和综合考核总分(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导师(组)评价)排序。其中报考同一导师考生,按导师招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通过复试的考生,因受导师招生指标等情况限制而不能录取的,在接收导师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允许其在相同研究方向选择其他有指标的导师进行调剂录取。

3. 学院根据复试考核结果,确定建议录取排序并上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官网公示复试成绩,学校研招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4. 政审、体检不通过者,取消拟录取资格。递交虚假材料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5. 第一批复试后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以选择2026年春季(4月)入学,也可以选择在2026年秋季(9月)入学,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6. 学院拟于2026年上半年开放第二批报名,包括部分全日制博士和非全日制博士。具体报名安排以公告为准。

7. 如第二批报名截止前第一批拟录取考生放弃继续攻读博士,名额自动纳入第二批招生中。如第二批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放弃继续攻读博士,根据第一批和第二批复试考生情况综合评价决定后上报学校审核。

五、联系方式

凯原法学院教务办,电话021-62934511/021-62934340,电子邮箱lawjwb@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