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4年9月招收专项计划推免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7日
一、招生对象
校内已取得推免指标的专项计划且未参加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第十四届“卓越法律人夏令营”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本次仅招收上海交通大学校内专项计划学生,不再接受校外学生申请。专项计划支持一般为专业学位类型。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英语要求CET6≥425分(TOEFL≥90分或IELTS≥6.0分)。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申请人的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
6、已取得校内专项计划的推免指标。
三、申请材料
1、本科前三年成绩单(含本校推免认定的名次)原件扫描件(加盖所在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2、获奖证书扫描件;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1份,或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英语要求:CET6成绩须≥425分(TOEFL≥90分或IELTS≥6.0);
4、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获奖或各类证书复印件等)(在收取版面费的期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一律不予承认);
5、两封所在院系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教师的推荐信;
6、一份自荐信(格式内容不限);
7、报考学生请于9月20日上午8点之前发送以上材料(扫描电子版打包)至邮箱sjtulaw_gra@163.com(邮件主题为“校内推免+姓名+报考专业+专项计划类别+联系方式”)。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备注:1、申请阶段只需发送扫描版材料至指定邮箱,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2、申请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有不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申请办法
1、我院经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在2024年9月21日前于学院主页(http://law.sjtu.edu.cn/)公布复试通知(含入围复试名单)。
2、申请人须另行按规定完成“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申报程序。
五、“推免服务系统”申报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选报我院,并关注我院的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提交申报材料等手续。
2、经我院审核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申请人以“推免服务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为准,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3、获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需按照我院的要求参加复试。复试着重对理论基础、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创新潜能及教育背景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4、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生选拔的综合成绩,并结合其平时的学习情况、科研潜质等业务素质,与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5、推免复试工作结束后,我院向拟录取推免生发出拟录取通知(推免生以“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出的拟录取通知为准,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六、其他
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后,学校在“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上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备案。
七、学费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全部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我校财务处网站的公示学费项目。
寄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 凯原法学院教务办
邮编:200030 电话:021-62934340 / 021-6293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