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启动 2023年墨西哥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遴选工作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25日
近期我院接到通知,根据中国与墨西哥两国政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拔50人于2023年赴墨西哥留学。
一、研究生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资助期限
1.全国各类留学身份选派规模总计:50名
2.硕士研究生:12-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12个月
二、人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国内学校正式注册在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 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国内学校正式注册在校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 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国内学校正式注册在校的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 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中相应的西语水平要求。
三、资助内容
被录取人员在外留学期间享受墨西哥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医疗保险和墨方国内交通费,国家留学基金按规定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以及奖学金补助。
四、关于推选工作的具体要求
1.请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及本奖学金项目的具体要求,做好人员选拔推荐工作。
2.推荐时请充分征求被推荐人选意见,保证被录取人员按期派出,避免被录取后因放弃留学资格而造成奖学金名额的浪费。
3.被推荐人须于2022年12月10日前登录“交我办”(具体流程详见附件)及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墨西哥互换奖学金”,“受理单位名称”请选择相应的受理机构。具体见附件墨方公布的项目简章。
五、评审、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推荐人员名单推送墨方。 我委将根据墨方审核结果确定录取人员名单。被录取人员预计2023年2月派出,具体时间以墨方通知为准。未被录取人员由各校按有关规定负责后续学习等相关安排。
如有未尽事宜,可联系学院国际化办公室,联系邮箱:global_law@sjtu.edu.cn。
凯原法学院国际化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1:墨西哥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
附件2:交我办校内系统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