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2年6月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19日

现启动20225月份答辩工作。

一、在答辩前可参考以下格式规范,要求有不同之处,保持全文格式一致性,也可听取导师(组)意见。

1、学位论文评审格式要求:http://www.gs.sjtu.edu.cn/info/1030/4367.htm 

2、硕士学位(含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审规定与流程:http://www.gs.sjtu.edu.cn/info/1030/4365.htm

3、《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指南》具体链接如下:http://www.gs.sjtu.edu.cn/info/1143/5801.htm

 4、《法学院法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https://old.law.sjtu.edu.cn/Detail14480.aspx

二、流程图

硕士学位论文操作流程图:

1.jpg

 

三、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1、未参加预答辩及二轮预答辩不通过的同学不得直接申请答辩。

2、通过预答辩(包括二轮预答辩),学位论文已完成并经导师审阅定稿后,将学位论文定稿(盲审版)上传至个人研究生系统(老系统),凭经导师签字确认《法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导师意见表》(学院主页(旧版)——教学——法学研究生——表格下载)申请查重,未经导师签字同意切勿上传查重系统。《法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导师意见表》签字扫描版(授权代签请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各学科小助理汇总。表格提交截止日期:20225517时。

3、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录入相关信息,指定答辩秘书,上传论文评审稿(该稿是查重及明审的版本,上传时请仔细检查,切勿出错。文件格式须为PDF),等待学院查重;一经上传即视为一次查重,无法退回。上传查重截止日期:20225517时。

4、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经查重系统检测后,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率应当同时满足:1去除本人引用数据不得高于25%(含);2去除引用数据不得高于15%(含);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率应当同时满足:1去除本人引用数据不得高于30%(含);2去除引用数据不得高于20%(含)。(具体规定见链接:http://law.sjtu.edu.cn/Detail16272.aspx

5、答辩秘书在信息系统内将论文派送给评阅专家;

6、评审结果查询:本人自行登录信息系统,查看明审成绩及评语。

7、学位论文查重稿上传后,即由学校在系统中进行随机抽检,抽中者(系统中无显示)无需进行操作,如抽检不合格,根据研究生院通知随时中止学生学位论文答辩进程,如未接到通知即可按照正常流程参加答辩。

 

四、论文评阅及答辩由各学科自行组织进行。

论文评阅人应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论文评阅应当至少于答辩前,提前两周由答辩秘书将论文送评阅人及答辩委员。

学科聘请35名中级以上(含具有硕士生培养资格的中级职称专家)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级专家担任。研究生本人的导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答辩按照下述程序进行:

1. 论文作者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30分钟左右);

2. 论文作者宣读《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3. 宣读论文评阅意见;

4. 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作者答辩;

5. 休会。答辩委员会举行评议会,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作者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表决得出答辩结论,拟定并通过答辩决议,答辩委员会主席签署答辩决议书;

6. 复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决议和答辩结论;

7. 论文作者签署《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各学科最迟请在2022531日前完成本学科的答辩工作。

 

五、硕士生学位申请材料包括:

(一)《硕士学位申请表》(1份);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2份);

(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1份);

(四)《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费用审批表》(1份);

(五)《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3份);

(六)《答辩记录》(1份);

(七) 学位论文(1份)(留档于学院图书馆)。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且必须通过研究生院个人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学位信息并生成打印,其他需打印的论文由学科决定份数。以上(一)、(二)、(三)、(四)、(七)上交前请务必扫描自留,收齐后交于答辩助理处,不需要装订。

   

六、答辩相关费用标准

论文评阅人300/人,答辩委员300/人,答辩秘书费用:硕士答辩秘书40/人,答辩助理40/人。

 

七、其他注意事项。

硕士生可自行至申图复印店打印论文(论文打印装订费≤100/人,超出部分自行承担)也可自行复印装订(疫情防控期间请遵守校园防控管理要求)。

2.jpg

 

附:答辩日程安排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