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定规则及获奖名单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0日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交研〔2020〕39号)精神,凯原法学院制定2021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助学金等级评定规则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院2021级中国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包括2021级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援疆计划(非在职)、强军计划的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其他定向培养或单考入学的研究生不参加本次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二、评定等级及细则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我院成立2021级新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特制定如下细则:
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二个等级标准:一等 12000元/年;二等6000元/年;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年评定,按月核算(以12个月/年计),根据当年在校有效月数累计奖励金额,于年底前一次性发放;
3、对全体硕士推免生按照复试成绩排名等综合因素,统考生按照初复试成绩排名等综合因素,经评定委员会评定推选出新生学业奖助学金获奖名单;
4、对于全体硕士生评选对象按照录取人数的30%为一等奖助学金,70%为二等奖助学金核算;
5、以下公布一等奖学金名单,其他2021级新生评选对象均为二等奖学金获得者。
三、评选名单
经凯原法学院2021级新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定会评定,特公布全体硕士生一等奖学金获奖名单如下:
一等奖获奖名单:
法学硕士:张涛 王嘉熙 徐琬丽 刘诗盈 梅素瑶 蒋月珍 杨明儒 王颂扬 尹潇涵 赖莅莅 王馨悦 赵尔雅 殷玥 周冰 黄易懿 刘派 林茵嘉 李晏如
法律硕士(法学):王乐怡 张世龙 王意涵 胡辰 徐虹宇 张芃芃 宋泽霖 张天禾 孟巍 苏颖 钱程 陈逸群
法律硕士(非法学):章哲源 石绍坤 王阳 张枫炎 张惠敏 帕格健·恩特马克 吕洁 沈玚 皮涛 迟迅 徐涵 朱潋滟 白佳瑞 张鑫磊 郑德华 陈平 徐娜 陆诗琴 朱鹏 卢映旭 王语嫣 江立 詹宇婷 张洪申 张子威 贺烨 李雨桐 郑昕 方冰泉 黄锐奇 王洪秋 徐玉青 郭冠宏
现对以上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11月10日—11月15日)通过邮件方式向邮箱sjtulaw_gra@163.com反映,邮件主题为“新生奖学金异议”。反映者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清楚表述诉求的事实和理由,必要时需提供证明材料。
凯原法学院教务办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