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达环境法学者奖及青年学者奖申请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年04月18日

为了支持我校环境法学科人才的培养和创新发展,由台达集团资助的2021年度“中达环境法学者奖”及“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奖”评选活动现已展开,我校可推荐名额为“学者奖”、“青年学者奖”候选人各2人。现呈送2021年度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奖申请书(附件1)和中达环境法学者申请书(附件2),请有意申请者下载填写。具体的参评条件、申报材料要求以及奖励标准,请参见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奖评选办法(附件3)和中达环境法学者评选及实施办法(附件4)。

请申请人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于2021年5月5日前交至法学院高琪老师的信箱(76号),电子版发送至gaoqi0304@outlook.com。申请材料经环境资源法研究所组织同行专家评审推荐和学院同意之后,通知被推荐的申请人于申报截止日(2021年5月15日)前寄送至中达环境法学者计划秘书处(以申请材料寄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候),具体邮寄地址届时将通知被推荐的申请人。

特别提醒申请者注意如下重要事项:

1.  2021年中达环境法学者/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奖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15日,请申请人务必在此日期前将申请材料寄达秘书处,否则将视为逾期,逾期申请者将不能进入评审程序。

2.  中达环境法学者及青年学者奖申请人需将纸质版申请资料在截止日期前寄达秘书处,若纸质版申请资料因邮路导致无法在截止日期前寄达秘书处,则提交日期可以电子版寄达日期为准。但申请者需确保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一致,否则将还是依照纸质版寄达日期为准。

3.  关于中达环境法学者及青年学者奖获奖者应尽的义务:

(1)学者和青年学者获奖者,必须提交论坛高水平的学术报告,并按时提交年度报告。

(2)学者及青年学者奖获得者的个人简历中(例如所在学校或系的教员简历),请写明是中达环境法学者或青年学者奖获得者及其获奖时间。

(3)中达环境法学者获奖的3年期间内,在法学或环境类的权威/核心期刊或CSSCI、TSSCI及SSCI、SCI、EI收录的期刊上独自发表3篇以上的环境法学论文,并注明“该成果获台达集团资助”。期间出版的专著,应注明“该成果获台达集团资助”。

(4)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获奖的1年期间内,在法学或环境类的权威/核心期刊或CSSCI、TSSCI及SSCI、SCI、EI收录的期刊上独自发表1篇以上的环境法学论文,并注明“该成果获台达集团资助”。期间出版的专著,应注明“该成果获台达集团资助”。

4. 中达环境法学者/青年学者奖十所受邀高校外学者申请奖项,需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受邀高校当年度无推荐候选人

(2)受邀高校推荐信

(3)评委推荐信

(4)申请人所属院校推荐信

(5)个人申请资料

5.  2021中达环境法论坛将于10月23(周六)至24日(周日)在郑州大学召开,主题是“黄河流域协同治理与环境法”。届时,“中达环境法学者”及“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奖”得主将发表专题学术报告;“中达环境法学位论文奖学金”获奖代表及“中达环境法优秀学位论文奖”得主将进行学术交流;并将特邀环境法学者于高端论坛发表专题报告。

凯原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

202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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