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2026年凯原法学院中伦助学金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以资助成绩优秀、品德良好、家境贫困的在校法学专业学生为目标,中伦律师事务所设立了中伦助学金。根据《2026年中伦助学金申请须知》等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度中伦助学金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在库、凯原法学院基本修业年限内在籍全日制学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我院可推荐4-5名学生作为初评候选人,最终由中伦公益基金会评选2名获得助学金。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日制就读法学、法律专业的在校注册学生;

2、在校期间,品德及行为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3、所学必修课均取得优良成绩;

4、家境困难是指持有户籍所在地政府或学校出具的贫困认定证明。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过通报批评、违纪处分的;

2、上一学年度内有违反校纪校规或学校、学院相关管理政策行为、学术不端行为的;

3、上一学年度因出国、中止学业或者休学等原因不在校学习的。

四、评选程序

1、申请人自主申报

申请人需在2026年10月12日(周一)24:00前完成申报及材料提交:

(1)填写中伦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填写链接:https://ssc.sjtu.edu.cn/f/b8aeae9c

(2)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件,命名为“年级-姓名”,提交至:https://ssc.sjtu.edu.cn/f/db4f6cbf

必备材料:

a.中伦助学金申报表(附件1),填写至“班主任或导师意见”一栏,注意承诺书与班主任或导师意见处务必手写签字

b.个人情况详细说明(600字以内),文末手写签字

c.成绩单(需有院校盖章)

d.户口所在地出具的家庭年收入或家庭人均年收入的证明扫描件(学生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盖公章、写明证明开具日期),或者本校相关机构认定的学生经济困难认定表,自开具之日起至提交中伦公益基金会审核之日半年以内方为有效。

辅助材料:

a.个人评语及师长评语扫描件(需申请人与师长签字)

b.发表的论著(如有)

c.获奖证书(如有)

2、学院初评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

3、初评公示

初评结果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

4、名单上报

学院将通过学院初评及初评公示的候选人上报设奖方。

5、终评

由中伦公益基金会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终评。

6、终评公示

终评结果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中伦助学金可与校设发展助学金兼得。

2、申请人须保证个人相关经历及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如有疑问可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权老师 段老师

联系电话:021-62934387

联系地址:徐汇校区凯原法学院101学生办公室

联系邮箱:law_affairs@sjtu.edu.cn,来邮请注明邮件主题。

 

凯原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