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2026年凯原法学院中伦助学金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0日以资助成绩优秀、品德良好、家境贫困的在校法学专业学生为目标,中伦律师事务所设立了中伦助学金。根据《2026年中伦助学金申请须知》等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度中伦助学金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在库、凯原法学院基本修业年限内在籍全日制学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我院可推荐4-5名学生作为初评候选人,最终由中伦公益基金会评选2名获得助学金。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日制就读法学、法律专业的在校注册学生;
2、在校期间,品德及行为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3、所学必修课均取得优良成绩;
4、家境困难是指持有户籍所在地政府或学校出具的贫困认定证明。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过通报批评、违纪处分的;
2、上一学年度内有违反校纪校规或学校、学院相关管理政策行为、学术不端行为的;
3、上一学年度因出国、中止学业或者休学等原因不在校学习的。
四、评选程序
1、申请人自主申报
申请人需在2026年10月12日(周一)24:00前完成申报及材料提交:
(1)填写中伦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填写链接:https://ssc.sjtu.edu.cn/f/b8aeae9c
(2)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件,命名为“年级-姓名”,提交至:https://ssc.sjtu.edu.cn/f/db4f6cbf
必备材料:
a.中伦助学金申报表(附件1),填写至“班主任或导师意见”一栏,注意承诺书与班主任或导师意见处务必手写签字
b.个人情况详细说明(600字以内),文末手写签字
c.成绩单(需有院校盖章)
d.户口所在地出具的家庭年收入或家庭人均年收入的证明扫描件(学生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盖公章、写明证明开具日期),或者本校相关机构认定的学生经济困难认定表,自开具之日起至提交中伦公益基金会审核之日半年以内方为有效。
辅助材料:
a.个人评语及师长评语扫描件(需申请人与师长签字)
b.发表的论著(如有)
c.获奖证书(如有)
2、学院初评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
3、初评公示
初评结果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
4、名单上报
学院将通过学院初评及初评公示的候选人上报设奖方。
5、终评
由中伦公益基金会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终评。
6、终评公示
终评结果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中伦助学金可与校设发展助学金兼得。
2、申请人须保证个人相关经历及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如有疑问可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权老师 段老师
联系电话:021-62934387
联系地址:徐汇校区凯原法学院101学生办公室
联系邮箱:law_affairs@sjtu.edu.cn,来邮请注明邮件主题。
凯原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