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补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为规范学生资助管理,有序完成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补核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一)未库,需新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含新生、老生)

(二)202661日前已在库、但未参与20267月在库核查、且需继续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含本校升学转换学段的新生)

二、系统操作相关安排

(一)申报渠道:学生通过交我办提交申请,可检索困难生,或依次进入【学生工作】-【学生资助】板块,选择【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流程办理。

(二)申报时限:系统91820开放申请入口,9250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三、各级审核时限要求

(一)院系三级审核:须于930日前完成思政教师、学院学生事务负责教师、学院学工副书记三级线上审核;

(二)校级预审、终审:学生事务中心于1020日前完成全校复核;

四、配套指导文件

一)《上海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沪交学〔202233号)》https://affairs.sjtu.edu.cn/index.php?m=app&v=fundinghall&mid=46

(二)《上海交通大学助学金管理办法(沪交学〔202439号)》 https://affairs.sjtu.edu.cn/index.php?m=app&v=fundinghall&mid=37

)《学生线上操作指南-2026》(见附件1);


本项工作学院联系人:权老师 卫老师(2026级硕士思政教师) 陈老师(2026级本科带班辅导员)

联系电话:021-62934387

联系方式:law_affairs@s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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