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补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为规范学生资助管理,有序完成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补核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一)未入库,需新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含新生、老生);
(二)2026年6月1日前已在库、但未参与2026年7月在库核查、且需继续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含本校升学转换学段的新生)。
二、系统操作相关安排
(一)申报渠道:学生通过交我办提交申请,可检索“困难生”,或依次进入【学生工作】-【学生资助】板块,选择【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流程办理。
(二)申报时限:系统9月18日20时开放申请入口,9月25日0时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三、各级审核时限要求
(一)院系三级审核:须于9月30日前完成思政教师、学院学生事务负责教师、学院学工副书记三级线上审核;
(二)校级预审、终审:学生事务中心于10月20日前完成全校复核;
四、配套指导文件
(一)《上海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沪交学〔2022〕33号)》https://affairs.sjtu.edu.cn/index.php?m=app&v=fundinghall&mid=46
(二)《上海交通大学助学金管理办法(沪交学〔2024〕39号)》 https://affairs.sjtu.edu.cn/index.php?m=app&v=fundinghall&mid=37
(三)《学生线上操作指南-2026》(见附件1);
本项工作学院联系人:权老师 卫老师(2026级硕士思政教师) 陈老师(2026级本科带班辅导员)
联系电话:021-62934387
联系方式:law_affairs@s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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