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2025年度凯原法学院“国瓴”公益奖学金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30日
凯原法学院“国瓴”公益奖学金由国瓴律师事务所捐赠发起,用于宣传和奖励学院学生在公益活动中的突出表现。根据相关奖学金评选细则或管理办法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度“国瓴”公益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凯原法学院基本修业年限内在籍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硕博学生(含本院直升的一年级硕博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奖励名额为3名,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如评选年度内无合适获奖人员,凯原法学院“国瓴”学生公益奖可以空缺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公益,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投身于公益活动,取得突出成果和很好的反响;
(5)能起到榜样作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指所有修读的课程);
(2)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
(3)参评年度受到院级或校级各类纪律处分;
(4)参评年度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
(5)无特殊情况,一学期选修课程少于15学分者(本条仅适用于本科生前三学年);
(6)无故不参加奖学金颁奖仪式或有违背奖学金协议内容的行为;
(7)其他应取消评选资格的情况。延期毕业,参评年度内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具备当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
四、评选程序
1、申请人自主申报
申请人需在2026年5月7日(周四)24:00前完成申报及材料提交:
(1)申报链接:https://ssc.sjtu.edu.cn/f/82ef6365
(2)填写申请表(附件1)、申请书(附件2)
(3)材料提交:请将附件1、附件2及相关证明文件上传至上述申报链接中
2、学院初评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组织初评。
3、初评公示
初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4、终评
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与设奖方组织终评。
5、终评公示
终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五、注意事项
1、同一学年度内,“国瓴”公益奖学金不可与国家奖学金、校级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其他院级专项奖学金等兼得。
2、同一学年度内,“国瓴”公益奖学金可与本科生校级ABC奖学金、本科生学业进步奖学金兼得。
3、往年已获评“国瓴”公益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
4、申请人须保证个人相关经历及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该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5、该奖学金需严格遵循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要求,超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材料将记为无效材料。
6、获评学生需参加学院后续组织的感恩教育活动。
如有疑问可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权老师 段老师
联系电话:021-62934387
联系地址:徐汇校区凯原法学院101学生办公室
联系邮箱:law_affairs@sjtu.edu.cn,来邮请注明邮件主题。
附件:
1、2025年度凯原法学院“国瓴”公益奖学金申请表
2、2025年度凯原法学院“国瓴”公益奖学金申请书
凯原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