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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凯原法学院林碧琴法学发展奖学金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30日

为精准服务国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需要,推动我院与世界顶尖大学法学院的教育交流,在李盛先生的支持下,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设立林碧琴法学发展奖学金。根据相关奖学金评选细则或管理办法等,现将本年度林碧琴法学发展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凯原法学院拟赴或已赴2026年QS世界大学法学学科排名前10名学校的法学院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硕士或博士在读学生。

注:2026年QS世界大学法学学科排名前10名的学校依次为:哈佛大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耶鲁大学、斯坦福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纽约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奖励名额为1-3名,年度奖励金额共计10万元,具体获评金额视情况而定

三、申请条件

1、拥有凯原法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或博士学籍,已获得世界顶尖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并确认就读;

2、拥有高水平学术成果者优先推荐

3、品学兼优,在校级及以上竞赛等活动中表现优异,在国际交流领域获得相关荣誉和奖励的学生优先推荐;

4、申请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5、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6、承诺赴外留学期间积极参与学院国际化拓展工作,积极配合学院与所在留学院校开展院际交流活动等。

四、评选程序

1、申请人自主申报

申请人需在2026年57(周24:00前完成申报及材料提交:

(1)申报链接:https://ssc.sjtu.edu.cn/f/88d4b5f8

(2)填写申请表(附件1)、申请书(附件2)

(3)证明材料:个人简历(中英文)、所前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在校期间成绩单、荣誉证明(各类获奖证书)、所前往院校的学习计划及研究计划、奖学金使用计划

(4)材料提交:请将附件1、附件2及相关证明文件上传至上述申报链接中

2、学院初评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组织初评

3、初评公示

初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4、终评

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与设奖方组织终评。

5、终评公示

终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五、注意事项

1、往年获评的学生不再参评。

2、申请人须保证个人相关经历及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该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3申请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有权中止或取消奖学金

1)无论何种原因,最终未能出国学习或中断学习的;

2)肄业或因故办理退学手续的;

3)触犯所前往留学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4)拒绝参与学院相关工作,不配合学院与所留学地区院校开展交流活动等;

5)其他需收回奖学金的情形。

4、奖学金发放后,学院奖学金评选小组有权知晓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情况,可定期检查其学习和表现。

5与其它奖学金兼得。

6、该奖学金需严格遵循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要求,超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材料将记为无效材料。

7、获评学生需参加学院后续组织的感恩教育活动。

 

如有疑问可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权老师 段老师

联系电话:021-62934387

联系地址:徐汇校区凯原法学院101学生办公室

联系邮箱:law_affairs@sjtu.edu.cn,来邮请注明邮件主题。

 

附件:

1、2026年凯原法学院林碧琴法学发展奖学金申请表

2、2026年凯原法学院林碧琴法学发展奖学金申请书

 

凯原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六年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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