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2025年度凯原法学院“文清·正道”奖学金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1日
凯原法学院“文清·正道”奖学金以交通大学法律系第一任系主任梁文清之名命名,由93、94、95级法律系校友共同发起并募集首期资金,是学院设立的最重要的奖学金之一,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素质全面、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凯原法学院优秀在校学生。根据相关奖学金评选细则或管理办法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度“文清·正道”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凯原法学院基本修业年限内在籍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奖励名额为3名,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2)评奖年度内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学术不端行为或违反学校、学院各项管理政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出国、中止学业或者休学等原因不在校学习的;
(4)所有已修读课程出现不及格情况;
(5)其他不具备申请资格的情况。
四、评选程序
1、申请人自主申报
申请人需在2026年4月2日(周四)24:00前完成申报及材料提交:
(1)申报链接:https://ssc.sjtu.edu.cn/f/6c5bbe00
(2)填写申请表(附件1)、申请书(附件2)
(3)材料提交:请将附件1、附件2及相关证明文件上传至上述申报链接中
2、学院初评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组织初评,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根据综合测评成绩由高至低,按二、三、四年级各2人的名额数确定终评候选人。综合测评成绩相同且超出分配名额的,全部确定为终评候选人。
3、初评公示
初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4、终评
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与设奖方组织终评。
5、终评公示
终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五、注意事项
1、同一学年度内,“文清·正道”奖学金不可与国家奖学金、校级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其他院级专项奖学金等兼得。
2、同一学年度内,“文清·正道”奖学金可与本科生校级ABC奖学金、本科生学业进步奖学金兼得。
3、原则上每位同学在读期间至多获评一次“文清·正道”奖学金。
4、申请人须保证个人相关经历及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该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5、该奖学金需严格遵循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要求,超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材料将记为无效材料。
6、获评学生需参加学院后续组织的感恩教育活动。
如有疑问可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权老师 段老师
联系电话:021-62934387
联系地址:徐汇校区凯原法学院101学生办公室
联系邮箱:law_affairs@sjtu.edu.cn,来邮请注明邮件主题。
附件:
1、2025年凯原法学院“文清·正道”奖学金申请表
2、2025年凯原法学院“文清·正道”奖学金申请书
凯原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