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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凯原法学院锦天城奖学金评审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为奖励优秀学生,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法律人才,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发放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奖学金(下称“锦天城奖学金”),根据相关奖学金评选细则或管理办法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凯原法学院锦天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凯原法学院基本修业年限内在籍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奖励名额为6名。本科生组共3名,研究生组(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共3名。每一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奖励金额为一等奖奖金人民币16,000元/人;二等奖奖金人民币12,000元/人,三等奖奖金人民币5,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列本专业前30%研究生已修课程GPA不低于3.5(以4.0为总绩点计);

3)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热心社会工作,成绩突出;

4)在国际、国家级的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等各类赛事或评选活动中获得名次,为国家或学校赢得较高声誉或作出重要贡献;或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显著的学术成果或创新成果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2)评奖年度内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学术不端行为或违反学校、学院各项管理政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出国、中止学业或者休学等原因不在校学习的;

4)所有已修读课程出现不及格情况;

5)其他不具备申请资格的情况。

四、评选程序

1、申请人自主申报

申请人需在2025年1214日(周20:00前完成申报及材料提交:

(1)申报链接:https://ssc.sjtu.edu.cn/f/ddffe775

(2)填写申请表(附件1)、申请书(附件2)

(3)材料提交:请将附件1、附件2及相关证明文件上传至上述申报链接中

2、学院初评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组织初评,按获奖人数2倍左右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3、初评公示

初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4、终评

终评评审时间为2026年3月,由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组织开展。

5、终评公示

终评结果由设奖方发布,由我方进行公示。

五、注意事项

1、同一学年度内,锦天城奖学金不可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其他院级专项奖学金等兼得。

2、同一学年度内,锦天城奖学金可与本科生校级ABC奖学金、本科生学业进步奖学金兼得。

3、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可多次申请锦天城奖学金,但只能获此项奖学金一次,如申请者本科与硕士、博士所读院校不同,不得重复申请。

4、申请人须保证个人相关经历及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该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5、该奖学金需严格遵循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要求,超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材料将记为无效材料。

6、获评学生需参加学院后续组织的感恩教育活动。

 

如有疑问可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权老师 段老师

联系电话:021-62934387

联系地址:徐汇校区凯原法学院101学生办公室

联系邮箱:law_affairs@sjtu.edu.cn,来邮请注明邮件主题。

 

附件:

1、2025年凯原法学院锦天城奖学金申请表

2、2025年凯原法学院锦天城奖学金申请书

 

凯原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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