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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专项奖学金】2025年度中远海运奖学金评审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中远海运慈善基金会代表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中远海运奖学金”,以表彰品学兼优、学术成果突出,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全日制在读中国籍优秀本科、硕士和博士生(包含港澳台学生)。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度秋季专项奖学金评审通知》及《中远海运奖学金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度中远海运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凯原法学院全日制在读中国籍优秀本科、硕士和博士生(包含港澳台学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我院可推荐4学生,奖励金额为10000 元/人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端正,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成绩优秀;

3.热心公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4.身心健康、热心公益、乐于奉献。

(二)成绩、学术及其他条件:

本科生:评奖年度的综合测评排名应为专业5%,且无不及格现象。

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应在评奖年度内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为专业前 30%,重点突出学术科研水平;博士研究生主要考察学术科研水平。

除此之外,另需在评奖年度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论文(第一作者)被SCI、EI、ISTP、国内核心(只限本科生)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上录用;

2.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全国或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成果获政府或其他官方组织授予国家、省部级奖励;

4.在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和社团中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力突出,业绩显著,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起到了学生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5.具有较强社会责任心,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支教活动等,成绩显著;

6.在国际、国内重要组织中实习或挂职;或在重大活动中表现优异,表现出特别出色的领导能力和潜力;

7.在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奖励。奖励名次为个人前三名、团体前三名(主力队员);

在其他突出领域,可以显示学生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或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2)评奖年度内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学术不端行为或违反学校、学院各项管理政策的;

3)因出国、中止学业或者休学等原因不在校学习的;

4)所有已修读课程出现不及格情况;

5)其他不具备申请资格的情况。

四、评选程序

1、申请人自主申报

申请人需在2025年10月29日(周24:00前完成申报及材料提交:

(1)秋季专项奖学金学院申报链接:https://ssc.sjtu.edu.cn/f/3054f31c

(2)材料提交:请将相关证明文件上传至上述申报链接中

2、学院初评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

3、初评公示

初评结果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

4、名单上报

学院将通过学院初评及初评公示的候选人上报学校。

5、终评结果确定及公示

学院将通过学院评审及公示的候选人上报学校。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协议,同一学年度内中远海运奖学金不可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专项奖学金、院级专项奖学金等兼得。

2、申请人须保证个人相关经历及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该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3、该奖学金需严格遵循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要求,超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材料将记为无效材料。

 

如有疑问可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权老师 段老师

联系电话:021-62934387

联系地址:徐汇校区凯原法学院101学生办公室

联系邮箱:law_affairs@126.com,来邮请注明邮件主题。

 

凯原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年十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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