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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学年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7日

为弘扬红十字精神、体现红十字宗旨,上海市红十字会在人道救助基金中设立了青少年助医专项,向遭遇重大疾病的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提供人道关怀。经研究,现决定继续开展2025学年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助对象和条件

本项目受助对象必须具备上海学籍,为在校、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遭遇重大疾病且自愿接受本项目救助(精神类疾病也可申报)

二、项目实施时间

本项目以各高校红十字会为具体实施单位,进行集中申报。

三、助医名额和标准

由多方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并按照疾病程度和困难状况排序,根据“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专项资金募集总量分配名额,并分别确定5000元/人、3500元/人和2000元/人的三类标准。

四、助医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由“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青少年助医专项承担。

五、工作流程

1、请2025926日前,提交《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申报表(附件1)相关材料包括: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助医对象本人疾病诊断报告检查报告2024年9月起大于500元的医疗费用账单(除挂号费外)复印件

电子版材料提交链接:https://ssc.sjtu.edu.cn/f/2e788695

纸质版材料提交方式:需自行打印签字后送到廖凯原法学楼101办公室。

注:《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申报表》中“院系对该生的困难情况说明”一栏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填写并加盖公章,申请人本人无需填写。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于2025930日前组织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填写《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信息汇总表》并将上述材料统一盖章提交到闵行校区学生中心C103

3、上海市红十字会将于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助医申请的评审,确定助医对象,并将意见反馈各高校红十字会

4上海市红十字会将于12月将助医款划拨至各高校红十字会

六、注意事项

1受助对象必须符合本通知“受助对象和条件”规定,且本人病情已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并已产生相关治疗费用

2受助对象须从未享受过“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的救助

3学生的助医申请材料须由学校红十字会统一提交市红十字会

 

学校联系人:校红十字会 王老师   

学院联系人:权老师、段老师

联系方式:021-62934387


附件1: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申报表

 

上海交通大学红十字会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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