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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黄辉教授在凯原法学院做“新公司法的解读和评论:聚焦公司资本制度”讲座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6月6日下午,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黄辉以“新公司法的解读和评论:聚焦公司资本制度”为题,为凯原法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凯原法学院崔香梅副教授担任主持人,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韩长印、助理教授皮正德担任与谈人。

崔香梅做开场介绍,她首先代表凯原法学院向黄辉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表示在新公司法即将施行之际,本次讲座为凯原法学院的师生提供了一次宝贵的交流与学习机会。

黄辉在讲述中深入剖析了新公司法修订的核心内容,聚焦于公司资本制度和股权转让规则的重大调整,就资本制度、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保护、减资制度、股权转让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评述。他指出,新公司法虽然在某些方面做出了优化,但其修订带来转换成本和过渡问题却成为当下亟待回应的问题。黄辉强调,法律修订要关注市场多样化需求,不能做简单的“一刀切”。

与谈环节,韩长印指出,法律应信任市场主体的判断力,并允许市场主体形态的多样化。他表示,在当今社会,人合性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典型的资合性的股份公司之间的界限可能已经渐趋模糊,或许需要重新评估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皮正德表示新公司法五年认缴制的实施对市场主体的方方面面都会存在潜在影响。他认为,尽管新公司法存在严格的规定和过渡期要求,但缺乏明确后果可能会使得企业对改革的紧迫性存疑。他指出,法律应给予市场更多的选择权,让市场主体基于自身判断做出决策。

崔香梅对黄辉关于公司法修订的分析表示赞同,并就新公司法修订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制度和股东名册制度分别进行评述。

交流环节,陈韵希就新公司法修订背景下抽逃出资的问题与黄辉进行了探讨。

各位同学们对新公司法修订后人合和资合的区分问题、法律合规与法律适用的具体场景进行了提问。黄辉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崔香梅作总结发言,她对黄辉的精彩报告表示感谢,同时也感谢各位老师的与谈和全场老师及同学的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