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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黄宇骁助理教授在《中国法学》发表论文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12日

近期,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黄宇骁助理教授在《中国法学》(2023年第3期)发表学术论文《行政法上权利观念的对立及其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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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指出,既得权观念与请求权观念是行政法学界与实务界存在的两种对立权利观念。权利观念的不同会导致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行政法上违法性认定、旧法存续与国家补偿、行政相对人与第三人关系等具体法律适用上的差异。这一差异虽可通过因果关系的操作达到一定程度的等价性,但既得权观念归根结底是宪法基本权利的前身,应被基本权利教义学替代。行政法请求权的本质是基本权利,但基本权利已由下位法具体形塑,无法直接适用。行政法权利首先应当从行政法律规范本身导出,其次才是基本权利冲突的立法合宪性问题。当描述依法行政就是保护权利的场景时指的是不侵犯行政法请求权,当描述行政法乃至行政行为依法减损权利的场景时指的是对基本权利的限制。

“行政法权利”的概念过去在学界与实务界比较陌生,很难说我国行政法学上存在独立的权利理论或权利体系,发达的基本权利教义学在行政法上也不见踪影,这兴许是宪法与行政法两门学科缺乏融合互动的根源。黄宇骁文章的意义在于从过去我国行政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中抽丝剥茧,抽象提炼出了两种不同的权利观念或立场,并立足于中国行政法学的基础性工作分析,将既得权观念与请求权观念二者在法律适用上的差别予以揭示与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引入因果关系要件与宪法基本权利视角解构了行政法上两种权利观念的对立,揭示了既得权观念与请求权观念不仅不矛盾,且也是公法上限制权利与保护权利两种逻辑的体现。所有的行政法权利问题都应当在基本权利与行政法请求权互动的双阶体系中予以讨论。

文章的创新点在于宪法学上的基本权利理论与行政法上“合法权益”概念关系的体系化分析尚属空白,黄宇骁文章梳理了错综复杂的行政法学术研究与司法实务中隐藏的权利观念,揭示了各立场背后的利弊。同时,以既得权观念作为切入口,探究背后隐藏的宪法基本权利与行政法权利的关系原理。最终揭示了一个完整的公法权利理论图景,在宪法与行政法两个层面上统一了行政行为相对人与第三人的权利问题,同时厘清了整个行政法上的主观法世界。文章的探究过程和结论对法学实践来说意味着可操作性和借鉴性,可以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国家赔偿等司法实务中直接运用,具有应用价值。另一方面,对法学理论研究来说,基本权利与行政法权利关系的厘清也意味着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这两门学科消弭了主观法话语体系上的裂痕,让狭义公法学内部的融合和交流真正成为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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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宇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基础理论、宪法与行政法交叉问题、教育法与学术法。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家》等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出版《日本文化法治》等合著与编著2部,入选2020年度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