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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道理的探寻与实践 ——王轶教授做客凯原法学院“名家讲坛”第十一讲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15日

12月12日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凯原法学院建院20周年系列学术活动“名家讲坛”第十一讲成功举办。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轶,以“民法学如何讲道理?”为主题,为线上师生带来了精彩分享。讲座由凯原法学院院长彭诚信担任主持人,凯原法学院韩长印教授以及上海财经大学朱晓喆教授担任与谈人。

彭诚信作开场发言,他首先代表凯原法学院向王轶教授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他表示十分荣幸邀请到王轶教授做客“名家讲坛”,就民法学习教育心得进行分享交流,也对韩长印教授与朱晓喆教授作为与谈人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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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轶教授的分享以“民法学如何讲道理”为主题,结合历史发展与现实情况对民法学的立法、解释方法以及民法学教育方法进行了四个部分的阐释。首先,他简要介绍了中国民法学研究经历的公理阶段、真理阶段、道理阶段,概括了民法发展各阶段的历史脉络与特征。其次,从当下“道理年代”民法学的“茧房效应”出发,结合实例指出局限于个人的前见、取向和偏好会造成民法研究的孤立而难以实现进步,继而强调必须打破茧房优化理论建构。随后,聚焦本土实践,针对《民法典》时代中国民法学思考与研究的可行路径进行阐释。他谈到,从立法论角度讨论民法学问题需要包容制度设计和理论架构的差异,不能脱离不一致的论证前提却拘泥于不统一的结论。从解释论角度讨论民法学问题最关键的是通过尊重法典与尊重历史遵守最低限度的解释共识,其中尊重法典要求运用法律解释方法探求解释共识,用以维护法治秩序稳定。尊重历史最关键的包括尊重《民法典》的历史基础以及编纂过程,并以具体的专家讨论过程、司法裁判等为例佐证最低限度的解释共识是民法学得以“讲道理”的必要条件。

最后,王教授回归对民法学教育的讨论,主张在构建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目标指导下,明确面向法学生的教育内容与方式,尤其是强调民法教材应当是知识体系的载体而不是个人学术体系的载体。另外在尊重法典与历史的前提下仍不可忽视比较法为民法基本原则等提供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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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环节中,韩长印结合商法学研究与实践,分别就王教授讲座内容的四个部分展开交流。他指出,民法研究与环境具有密切联系,研究范式的转变也必然与社会发展有关;民法的贡献在于宣示时代特色、理顺社会关系,打破“信息茧房”的给予和塑造、成长和吸纳适用于所有学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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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喆提出我国法律发展经历了从法律继受到本土化的过程,并认为打破茧房效应需要内部与外部一同发挥作用。另外,他认为形成共识需要从案件出发并注重社会实践,同时需要关注其他领域研究的方法论。

王轶教授在构建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这一目标背景下,以法学家与教育家的双重视角,探讨了在《民法典》时代中国民法学在立法论、解释论以及法学教育三个方面的问题,对“民法学如何讲道理”进行了四个层面的阐述,清晰地指明了探寻并实践民法研究学习的方向。

凯原法学院主办的“名家讲坛”系列讲座旨在邀请著名专家和学者,围绕新时代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展开探讨,引导全院师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法治中国贡献力量,奋力谱写凯原法学院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