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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济讲座第23讲——《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立法亮点、特色与适用》成功举办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27日


5月24日,张元济法学讲座第23讲在凯原法学院东方会堂成功举办。著名民法学者王利明教授担主讲人,以《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立法亮点、特色与适用》为题,为我院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讲座。本次讲座由凯原法学院院长孔祥俊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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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教授首先介绍了人格权独立成编的现实意义。其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出发,结合我国国情,指出人格权在我国民法典中独立成编是彰显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的必然趋势,是对我国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和“维护人格尊严”原则的根本落实。他指出人格权编的立法特色是保障私权为核心,在贯彻私法自治的同时,在内容设置上全面强调了人文关怀,因而在内容上强调对人格尊严的维护。以人格尊严作为人格权益是否受到侵害的判断标准,通过人格权编中对人格权及人格权益的规定,强化了对人格权的保护以及对人格尊严的维护。

王利明教授从三个方面对民法典人格权编中的立法亮点进行了总结:第一是人格权编中关于加强对人格权的保护和对人格尊严的维护的立法亮点;第二是民法典人格权编对互联网、高科技、大数据时代科技爆炸和科技进步带来的时代问题的回应;第三是民法典人格权编确立的人格权的独特保护方式。最后,王利明教授基于动态系统论在归责中的作用对人格权编的适用进行了讲解,以具体条文为例,强调了各因素的作用以及其排列上的位阶和相互之间的“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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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问环节,在场师生就胎儿的生命健康权、侵权请求权与人格权的竞合以及民法典第1198条安全保障义务等法律问题向王利明教授请教,王利明教授给予了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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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孔祥俊院长作总结发言。他表示,人格权单独成编反映了时代精神、时代特色,王利明教授今日讲解的人格权编的立法亮点、立法精神和法条要义,使我院师生受益匪浅。伴随着热烈的掌声,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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