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凯原法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选拔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为确保我院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推免生的选拔质量,学院成立了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并制定如下推荐选拔办法:
一、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协助教学工作的院长助理,3名教授。
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审定推荐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
工作小组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回避制度。
工作小组对本院学生的推荐选拔工作进行监督,当学生提出质疑时,工作小组负责向学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的办法。
二、推荐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好,动手能力强的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过记过(含)以上处分、两次(含)以上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且无其他尚未解除的校纪校规处分,未受过退学警告;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被推荐学生必须修完前三学年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且在学习期间仅允许一门次课程(不包括辅修课程、通识核心类模块课程、交叉模块课程及个性化模块课程)有不及格记录,但执行计划中的课程必须在前三学年中已重修通过或参加重修免修考通过;学生在法学专业选修模块须修满16学分,双学位学生还须在经济学专业选修模块修满4学分。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须不低于425分(或在校期间的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在校期间的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
三、推荐选拔原则和名额分配
1、严格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学生自愿申请,满足条件者学院按照学积分排名择优选拔推荐。学积分排名以学校教务处教学信息服务网提供的信息为准,排名确定时间为8月31日。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按不同培养序列分配名额。各培养序列在分配中若有剩余名额,转给其他序列按规则分配。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2日17:00前,在学院主页公示《凯原法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选拔办法》。
2、9月6日17:00前,符合选拔条件并有意愿申请推免直升的同学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提交至指定办公室。所需材料如下:
(1)上海交通大学2026届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以及本人签名的纸质版。
(2)英语六级,或者托福、雅思成绩单电子版1份,纸质原件同时提交至指定办公室,核验后归还。
(3)提供获得研究生预录取资格的证明材料(网站公示截图电子版和打印版;如暂未确定,提供情况说明电子版和纸质版)。
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按照顺序和材料名称命名,其中第(1)项须按表格模版填写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及时提交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的申请。
3、9月14日,学院公示推免名单。
4、9月16日,学校公示推免生名单。
至此,2026年上海交通大学推免生推荐阶段工作全部结束。9月22日-10月20日,推免生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查询招生单位招收推免生的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五、其他有关规定
1、正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落实接收单位,在2026年10月30日前不参加就业推荐、就业派遣,不得办理出国成绩单及其他出国相关学籍、学历证明材料等。
2、参加经学校备案的学期交换生项目的学生(限交换期限为一年以内的学期交换项目),在本科毕业前必须修满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3、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将取消学生的推免资格: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最后一学年出现本科阶段有一门次以上课程(不包括辅修课程、通识核心类模块课程、交叉模块课程及个性化模块课程)有不及格记录或未能通过2026年毕业资格审核;
(3)最后一学年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4)毕业论文成绩为B-及以下;
(5)最后一学年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六、监督
推免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主管领导的监督,并以适当的形式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院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监督电话021-62934892。
更多规定详见:《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