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凯原法学院2024年博士申请入学(第一批)复试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14日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凯原法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小组讨论,现组织2024年全日制博士考生进行第一批复试。
一、复试名单
序号 | 姓名 | 报考研究方向 | 序号 | 姓名 | 报考研究方向 |
1 | 刘扬文 | 法学理论 | 17 | 石莹 | 国际法学 |
2 | 陈阳 | 法学理论 | 18 | 陈博文 | 刑法学 |
3 | 王旌 | 法学理论 | 19 | 付张祎 | 诉讼法学(刑诉) |
4 | 郭小伟 | 法学理论 | 20 | 赖家梁 | 诉讼法学(刑诉) |
5 | 陈元馨 | 法学理论 | 21 | 陈景晟 | 诉讼法学(刑诉) |
6 | 李佳临 | 法学理论 | 22 | 李瑾 | 经济法学 |
7 | 石桐赫 | 法学理论 | 23 | 王炜炫 | 经济法学 |
8 | 龚煊 | 法学理论 | 24 | 张天禾 | 经济法学 |
9 | 郑思元 | 法学理论 | 25 | 魏奕荧 | 知识产权 |
10 | 高慧 | 法学理论 | 26 | 王仅淳 | 知识产权 |
11 | 陈佳文 | 宪法与行政法 | 27 | 殷玥 | 民商法学 |
12 | 朱宏瑄 | 宪法与行政法 | 28 | 刘源 | 民商法学 |
13 | 夏颖 | 宪法与行政法 | 29 | 盛宏伟 | 民商法学 |
14 | 王婧怡 | 宪法与行政法 | 30 | 徐钰 | 民商法学 |
15 | 张由 | 宪法与行政法 | 31 | 嬴飞宇 | 诉讼法学(民诉) |
16 | 姚宇奇 | 宪法与行政法 |
请名单中考生见到以上通知后尽快发邮件至:yyuan@sjtu.edu.cn,邮件标题为“序号、姓名确认参加12月20日复试”。
学院将于2024年3月开放第二批报名,包括部分全日制博士(第一批未招满的情况下,招生导师名单以第二批报名公告为准)和非全日制博士,未进入第一批复试名单的考生可重新报名第二批。具体报名安排以公告为准。
二、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由学院对考生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考生需要提供: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历届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认证报告、认证书如已邮寄者无需再提交);
(3)《拟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书》5份;
(4)确认推荐信已完成系统提交。
三、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全天,地点为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
考查内容 | 时间 | 地点 | 报考学科 |
资格审查 | 12月20日8:30-9:00 | 工程馆305 | 所有学科 |
专业笔试 | 12月20日9:00-12:00 | 工程馆305 | 所有学科 |
综合面试 | 12月20日13:00 | 工程馆 | 分组面试 |
四、复试形式
1、 专业测试:100分;
采用笔试形式,考核内容为所报考二级学科专业知识(含所报考二级学科相关法学基础知识)100分。
2、 综合面试:100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学习动机、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以及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水平等,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成员分别给分后取平均值。
综合面试时每位考生请准备8分钟PPT自我展示(请勿超时),内容主要为个人科研成果汇报及博士阶段科研计划。
3、 导师组评价:100分
对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评价为40分;对考生科研潜质、专业知识考察等综合评价60分。
五、录取、补录取原则
1、复试总分300分,择优录取,报考同一导师考生按照复试得分按序录取。复试单项低于60分或总分低于180分,将不予录取。通过复试的考生,因受导师招生指标等情况限制而不能录取的,在接收导师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允许其在相同研究方向选择其他有指标的导师进行调剂录取。
2、第一批复试后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以选择2024年春季(4月)入学,也可以选择在2024年秋季(9月)入学,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3、如第二批报名截止前第一批拟录取考生放弃继续攻读博士,名额自动纳入第二批招生中。如第二批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放弃继续攻读博士,根据第一批和第二批复试考生情况综合评价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