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07日

  各位老师好,

  接沪教委科 [2022]26 号通知, 2022 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曙光计划”旨在通过科研项目支持,着力打造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由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为进一步做好 2022 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0 周岁以下( 1982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等条件, 申请人应是学校(单位)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 “曙光计划”中 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 15 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 5 万元, 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项目完成期限为 2 年。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还将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在项目验收通过后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三、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 思想政治类项目 人选应是学校(单位)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单位)限报 1 人,该名额不占学校(单位)“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 4 个项目参加统一答辩。

四、“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各院系限报 1 项 。

五、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 2022 年 10 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曙光计划”项目校内答辩评审事宜另行通知。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曙光计划”项目由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因涉及限额申报,请需要申报的老师于规定时间前将申请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办邮箱。 逾期或超额部分将不予受理。

人文社科、思想政治类: 9 月 16 日(周五)下午 5 点前发送至科研办邮箱。

人文社科类项目答辩通过后的修改版申请书最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可详见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 2022 年度“曙光计划”申报通知(附件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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