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

凯原法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25日

12月22日上午,凯原法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会议邀请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余新丽解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集体学习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等近期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会议由凯原法学院党委书记汪后继主持。


余新丽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推动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以下简称《条例》)为题,从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修订的背景、院系党建的高质量发展的内容和学校对于院系党建的高质量发展的探索经验共三个方面展开。她指出,院系党建高质量发展要坚持系统观念、全局意识和融合创新,即要把党建要放在高等教育发展的大格局中、放在学校发展的战略格局中、放在院系发展格局中,抓牢院系党建工作的规范性、创新融合性和时效性。她强调,希望院系党委能够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真正推动基层党建质量全面提升,推动校院党建和事业发展深度融合,将“五个到位”和“七个有力”落实到位,共同促进校院党建发展再上新台阶。

汪后继指出,余部长对《条例》的详细解读,为法学院党建工作如何更好的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如何更好的形成法学院的党建特色等关键问题做出了建设性指导,学院将认真学习消化吸收,从理论中汲取营养,为学院基层党建深度融合发展的推动落实焕发实践生机。

随后,谢玮传达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文件精神。她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经验,对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汪后继总结指出,学院党委要认真学习《条例》有关精神,班子成员要严以律己、做出表率,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干事创业本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完善权力监督机制,进一步提振全院党员干部的精气神,为把学院建设成追求卓越、世界一流的法学院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