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招生简章】全国税务律师、会计师、税务师(含企业高管、高校教师)“税法领军人才计划”第5期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21日

2024年1月,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加强对高风险重点领域靶向整治,深入推进精准监管和以查促治,严肃治理地方违规招商引资中的涉税问题,严格抓好税费政策统一规范执行,切实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2024年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等八部委在北京召开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总结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成效,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4年,智慧税务将进入新的建设阶段,严肃治理违规招商引资中的涉税问题成为重要工作之一,常态化打击社会违法犯罪行为也成为年度重要任务,涉税服务机构更应当围绕更好营造法治环境,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合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自1978年推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税法经历了长足的理论进步和丰实的实践发展,包括税务律师在内的涉税专业服务也从无到有,逐渐走上专业化、正规化和现代化的轨道。在新的历史时期,新一轮的财税法治建设又箭在弦上,在国内国外“双循环”格局和全面融入税收治理变革重构的新时代,包括涉税法律专业服务在内的涉税专业服务的市场极大拓展。与此同时,包括税务律师在内的涉税专业服务共同体的税法理解与适用能力直接影响我国未来的税收立法、执法、司法的水平。2024年2月,上海市高院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新设税务审判庭,集中管辖原有基层法院管辖的税务部门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并在上海市三中院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加挂税务审判庭牌子,集中管辖原由中级法院管辖的税务部门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和以税务部门为被上诉人或上诉人的二审行政案件。从此,涉税专业法庭和专业法官建设出现实质性进展,这也意味着新时代税收法治共同体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

2024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解释》共22条,就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有关罪名的理解、新型犯罪手段的法律适用、补缴税款挽回税收损失从宽处罚政策以及单位危害税收犯罪的处罚原则等其他问题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就《解释》的相关原则和内容进行准确全面系统地学习,对于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涉税中介机构正确办理相关案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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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眼生机转化钧,天工人巧日争新。”为了更好地贯彻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精神,推动财税法治的更好、更快和更高质量地发展,培养新时代“有理论、有朝气、有见解、有担当”的“四有”税务律师、会计师、税务师(含企业高管、高校教师),进一步理解税法基本原理、提高税收法律运用能力和掌握国际税收最新发展,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以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提出的“加强新时代税收法治共同体建设”为契机,提高涉税中介机构涉税法律服务以及高校财税法实践教学师资的水平和层次,特面向全国律师(含公职律师)、会计师、税务师、企业主管和高校教师、研究生等发起“税法领军人才计划”, 在2018、2019、2021、2023年连续4年圆满完成招生培训工作基础上,在2024年3月启动“税法领军人才计划”的第5期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课程大纲


专题一: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智慧税务建设实务
专题二:最新典型、疑难、复杂税务争议案件深度解析
专题三:《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
专题四:净值跨境个人财富及税务筹划
专题五:购重组、破产清算税务风险管理及案例分析  
专题六:业所得税最新税收政策与难点问题研讨  
专题七:财产行为税最新政策与典型案例探讨
专题八:最新增值税立法与相关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分析
沙龙讨论:税务法庭设立与实质性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研讨 
专题九: 涉税行政案件审理理论与实务
专题十:企业税收合规规划操作实务与精选案例 
专题十一:一带一路、双支柱等语境下国际税收新格局与涉外税收法律实务 
专题十二:“两会”热点、规范税收征管与2024年税收法治发展的热点问题 
沙龙讨论:如何打造律师、会计师与税务师“三位一体”的涉税专业服务共同体 


主讲师资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权威专家;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省级税务机关等主管部门相关业务专家;国内外知名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资深税务合伙人等等。

主讲师资从如下专家学者中(但不限于)产生,具体授课老师以开课前实际确认并通知的为准,但最终授课老师阵容涵盖课程各主要模块:


高校专家

刘剑文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中共北京市委法律顾问、财政部法律顾问、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2006、2017年两次走上共和国的最高讲坛,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法制讲座)

熊  伟(教育部长江青年学者,深圳大学特聘教授,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际财税协会(IFA)学术委员会委员)

陈少英(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世界税法协会理事,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

朱炎生(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中心副主任,福建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杨小强(中山大学税收与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IBFD国际增值税杂志国家通讯员)

曹明星(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副院长、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国际税收项目主任,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主任、国际财税协会(IFA)总会执行委员及中国分会秘书长、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国际税法部主任)

蔡   昌(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博士后合作导师(应用经济学),闽江学者讲座教授,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

李俊明(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台湾政治大学上海校友会副会长,擅长两岸税法比较研究、企业并购中的税务筹划)

桦宇(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财税法论丛》主编。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实务专家(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任职经历)

赵大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原庭长,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顾问)

蔡小雪(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原一级高级法官、审判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熊晓青(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与商务咨询执行总监,曾任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管理司管理四处调研员、管理五处处长、评审质控处处长)

高运根(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中国税务及商务咨询总监、曾任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国际合作处处长)

赵国庆(中汇税务集团全国技术总监、合伙人,曾任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副教授)

嵇  峰(德勤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与商务部资深顾问,曾在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供职10年,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局系统相关业务专家等


实务专家(律师、会计师、税务师)

王家本(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专家导师组导师,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税收法制建设研究会专家顾问,北京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税务学会理事)

严锡忠(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税法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会理事,世界税法协会理事)

刘定发(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担任富杰律师事务所的国际合伙人,美国博恩凯悟上海代表处的管理合伙人、君合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倪勇军(中伦律师事务所税务和财富规划合伙人,连续多年被钱伯斯等多家国际机构评为中国最顶尖的国际税务律师和私人财富规划律师)

叶永青(金杜律师事务所税务合伙人,曾担任德勤上海合伙人和德勤全国税务技术中心负责人,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及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所高级研究员、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第六届学术研究委员会委员、税务学会学术委员)

袁森庚(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任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教授)

王  军(毕马威地区发展业务主管合伙人,在融资架构和控股架构的搭建、员工持股平台的税收筹划、上市地选择等方面具备丰富经验)

张炜樑(安永中国/瑛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在“四大”税务部工作15年以上,在税法和境内外私人财富规划有着丰富的经验)

吴青伦(安永中国欧洲税务中心总监,曾在“四大”卢森堡等地办公室工作15年以上,对中国企业“走出去”“一带一路”等项目具备丰富经验)

宋  宁(中税咨询集团集团创始人、董事长、CEO,国家税务总局首批税务领军人才,担任国际商会中国委员会税务专委会执行主席,企业税务总监协会执行副会长,中国财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税务委员会主席)

      2018、2019、2021、2023年前4期授课阵容为:刘剑文(高校)、熊伟(高校)、蔡昌(高校)、李俊明(高校)、赵大光(实务)、蔡小雪(实务)、徐景德(实务)、熊晓青(实务)、刘定发(实务)、王家本(实务)、高运根(实务)、王桦宇(实务)、倪勇军(实务)、叶永青(实务)、袁森庚(实务)、张炜樑(实务)等。2024年第5期授课阵容根据税法理论、税收立法和税法案例等具体情况会有一定程度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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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日程和地点

1. 报到:2024年4月24日当天报到并上课。

2. 日程:4月24日(周三)-28日(周日)共5天。

3. 地点: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



考核、结业与奖励

1.修完全部课程,考核合格,由主办单位颁发上海交通大学非学历教育结业证书。

2.考核优秀的学员可优先参加“交大财税法讲座/沙龙”等学术活动和专题研讨会,优秀论文优先收录于《财税法论丛》和《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



学习费用

1. 律师、税务师、会计师、企业主管等相关专业人士等,培训费为5000元(含教材费、午餐费)。

2.在2024年4月1日之前报名并缴费的学员,按照4500元价格享受早鸟价。

3.凯原法学院校友、经审核列入学员的高校教师、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和税务师、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2019、2021、2023年第1-4期老学员,凭研究生证和学员证明(培训证书等)按照4000元缴纳培训费。

注:老学员身份以校方是否颁发过前四期结业证的记录为准,无需提供证明,我方可在系统中查询,除前四期外的其他系列培训不能享受往期学员的优惠价。

4. 学员交通费、住宿费自理。推荐协议酒店为神旺大酒店(徐汇区宜山路650号,地铁九号线从徐家汇出发2站即可到校),价格为450元/标/双早(目前预留了30间,先订先得,可随时联系我们索要酒店照片及预订联系人),也可自行预订其他酒店,4月上海展会及活动较多可能需要提前预订。


报名、交费

1.请扫描二维码,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信息仅用于通知联络及制作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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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训期间请遵守培训纪律,本次培训不予补课,现场禁止录音、录像及拍照。

3.交费唯一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上海交通大学

银行账号:43905922689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支行

付款时务必备注“税法五期+学员姓名”,付款后请将付款截屏发送至yangjc@sjtu.edu.cn,座位号将按付款先后排序。

4.办理结业证书需2寸证件照电子版(红、蓝、白底均可,照片文件名为本人全名),请发送至邮箱:yangjc@sjtu.edu.cn

5.如有问题,可在工作时间联系我们:021-62934887,杨老师。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