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廖凯原基金会捐赠

凯原捐赠项目介绍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14日

上海交通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之一,其前身为1896年成立的南洋公学,现为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 “七五”、“八五”重点建设和“211工程”、“985工程”的首批建设高校。上海交通大学的法学教育历史也很悠久,可以上溯到南洋公学的政治特班。建国后,上海交大于1986年设立的法学教研室,并于2002年6月8日成立法学院。此后,在各方的支持下上海交大的法学教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2007年7月,尊敬的实业家廖凯原先生慷慨允诺,在二十年之内鼎力资助法学院。7 月31日,上海交通大学与廖凯原基金会正式签订了“上海交通大学--廖凯原基金会捐赠协议”。根据捐赠协议,廖凯原基金会将向上海交通大学捐赠总额不少于3000万美元的资金用于建设一流法学院。其中,1500万美元在今后10年内分别用于法学楼建造及其设施的配备,廖凯原法家研究中心的建设,以及为法学院设立的师资队伍建设基金、奖学奖教金、学术基金和公益基金;在前述捐赠资金有效管理和运行的基础上,另1500万美元作为追加捐赠,将在随后的10年内用于廖凯原法家研究中心、奖教金和奖学金以及法学院其他重要项目的建设。新的法学楼建成后将命名为“廖凯原法学楼”(“Leo KoGuan Law Building”)。随后,上海交大按协议约定向教育部申请将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同时冠名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08年5月教育部正式批准了上海交通大学的冠名申请,捐赠协议全面开始履行。6月10日,依据捐赠协议,法学院首先制定了《院务委员会章程》并成立院务委员会。院务委员会作为执行捐赠协议的决策机构,主要任务是加强监管、确保法学院各项建设任务的完成。院务委员会由校长张杰院士任主任,廖凯原基金会主席廖凯原先生、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教授、廖凯原先生的代表徐向华教授任副主任,其他成员则由学校人事处、基金会办公室负责人和我院教师代表等共同组成。

2008年9月20日,“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正式冠名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依照上海交通大学的发展规划,法学的定位是交大的未来优势学科和强势学科,是交大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交大文科建设“有选择追求卓越”的重点之一。廖凯原基金会的捐赠将为上海交通大学的法学教育发展开创全新的机遇,为实现交大发展的既定目标,把法学院建成国内一流的培养法学精英人才的法学重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0年12月15日,廖凯原基金会再次向上海交通大学捐赠1500万元人民币。这笔资金用于在我校设立“凯原励志奖学金”和“凯原奖教金”,每年将有100位品学兼优但家境困难的学生和最受学生爱戴的“十佳”教师分别获得奖励。

2011年10月8日,廖凯原法学楼奠基。

2012年12月15日,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庆祝建院十周年之际,隆重举行廖凯原法学楼落成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