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凯原法学院2021年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31日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党中央、教育部、上海市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凯原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对2021年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分工如下。
党委书记汪后继: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负总责;对学院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院长孔祥俊:对全院廉政建设负总责;对行政班子成员的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副书记谢玮:对学院组织人事工作和统战、纪检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规范人员招聘录用程序,强化基层组织组织力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支部纪检委员在学院廉政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副书记张养波:对学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校友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党委宣传、意识形态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加强把控宣传职责,加强网络舆情监督,落实党对意识形态和舆论宣传工作的领导。
副院长程金华:对社会合作工作和国际交流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加强社会合作办学和国际合作风险点排摸检查,完善管理制度,建全和规范日常运作体系。完善外事工作制度,规范教师出国(境)管理,加强对教师出国(境)参加各类研讨、论坛等会议的审核。
副院长彭诚信:对学院科研管理和学科建设工作和图书馆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加强科研经费和学科建设经费风险点梳理和监控,加强问题自纠,进一步规范相关经费管理制度。
副院长蒋红珍:对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加强教学纪律管理,及时准确传达和落实上级文件和要求,规范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教学改革创新工作,严格教学秩序。
院长助理侯利阳:协助负责外事与国际交流工作等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和完善留学生教育管理、加强国际交流项目拓展和风险管控。
院长助理李文凯:协助负责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科研工作、改革与发展研究等分工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
院长助理陈亮:协助负责行政日常事务工作和社会合作工作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学院培训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院长助理陈可倩:协助负责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工作分工范围内关于学位生招生和培养、教学发展和课程思政建设、实践教学中心等的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