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员发展
凯原法学院关于推荐参评上海交通大学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学生优秀党支部书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凯原法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为进一步激励全校学生党组织和广大学生党员为国担当、勇为尖兵,干字当头、砥砺奋进,以昂扬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面貌,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青春力量。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评选表彰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党建工作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凯原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拟进行上海交通大学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学生优秀党支部书记候选人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1.学生优秀共产党员:
n 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学生且党组织关系归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党委的中共正式党员(不含保留党籍);不包括2026年6月毕业或结业离校的学生党员(直升本院硕博除外);
n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n 自觉遵守党章,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党的决定,积极完成党的任务,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n 按时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并积极发挥作用,本学年组织生活出勤率超过80%,在上一年度民主评议中评为“优秀”;
n 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本学年无任何不及格科目,本科生全部课程专业成绩排名前50%,研究生GPA不低于3.0;
n 扎根基层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清正廉洁,品德高尚,作风优良,以俭修身,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学生优秀党支部书记
n 符合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超过半年(截至2026年5月9日);
n 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关心集体、热心服务、带头奉献,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n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工作开展规范有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
n 学生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中获评“优秀”的党支部书记优先推荐。
二、推荐对象名额
我院可推荐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5名、学生优秀党支部书记候选人3名。
三、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各学生党支部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坚持自下而上,自主申报,支部书记做好通知提醒、审核把关,申报请点击https://ssc.sjtu.edu.cn/f/35fec48d填写具体信息。
2.组织推选。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在自主申报名单的基础上组织材料函评,考察候选人对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的贡献和综合表现,产生拟推荐名单,并在廖凯原法学楼一楼公示栏、各学生支部工作群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lwquan95@163.com。
四、特别说明
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学生优秀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可作为院系被推荐人,参评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全校范围内共10人)。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权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1-62934387
电子邮箱:lwquan95@163.com
联系地点:廖凯原法学楼101学生工作办公室
凯原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