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

关于启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26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凯原法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为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为确保发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凯原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基本条件

1.截至2026年3月11日,候选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满一年及以上且入党积极分子阶段各项材料齐全;

2.候选人需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群众基础良好,并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顺利结业

3.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如有以下情况,原则上不予推荐:

n  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后30%

n  入学至今GPA排名后30%(研究生最新GPA排名尚未公布,请以3月10日后更新的最新GPA排名为准)

n  2024-2025学年&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有不及格课程

n  入学至今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若具备以下条件可酌情优先考虑为发展对象人选:

n  以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学生身份荣获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

n  在国家级、国际级赛事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n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CSSCI、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4.本批次发展不面向2026年9月及之前毕业&结业离校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选拔名额

2025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选拔10人。

三、选拔程序

(一)支部推荐&个人报名(2026年3月11日中午12:00前完成)

各学生党支部应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确认是否同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人选,确定推荐的人选需在支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再上报

各学生党支部书记根据推荐结果做好选拔报名提醒、下发报名链接,符合选拔基本条件、入党意愿强烈、入党动机端正的同学自愿报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支部书记可登录https://ssc.sjtu.edu.cn/查看待办事项、完成确认审核。

(二)笔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入笔试阶段,笔试暂拟定于2026年3月13日下午16:00-17:00线下进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2026年全国“两会”等时政热点进行考察,考试类型为闭卷考核,考试题型包括选择、填空、论述,成绩为百分制,考试时长为一小时。若考试期间发现作弊行为,即刻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身份、终止在校期间发展流程。

(三)面试考核

笔试成绩排名后30%的同学原则上不入围面试环节。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入围的候选人需进行3分钟自我陈述,可准备不超过4页的展示PPT,重点阐释现实表现情况:

n  入党动机以及接受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期间的认识和体会

n  思想政治: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情况、参加支部活动情况等

n  学习科研:基础学业情况、科研学术成果

n  日常表现:班团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参与情况

(四)结果公示

汇总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进行排序(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排序前10名的同学被初步确定为2026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于廖凯原法学楼一楼公示栏、各学生支部工作群进行名单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lwquan95@163.com。

(五)党委备案

若公示期间无异议,凯原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发展对象选拔名单上报学院党委进行备案。

(六)注意事项

被确定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26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的同学,必须参加3月21日至3月29日举办的青马党校第6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


凯原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