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

凯原法学院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4日

1.提交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

请本人点击以下链接,请至少提前一天提交转出申请

https://ssc.sjtu.edu.cn/f/dbf4c126

 

其中接收党委名称栏填写说明如下:即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务必准确填写。介绍信抬头需要填写具有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基层党委,并确保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对应单位报道。

1)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或继续在其他学校读书,且能确保在离校6个月内到新党组织报道的党员: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或未来就读学校党组织,需本人与对应单位确认后再做登记,注意介绍信有效期要求,并确定介绍信落款日期。

2)     继续在本院就读的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类型选择院内转接,无需领取纸质介绍信。

3)     继续在本校但非在本院就读的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类型选择校内转接,填写未来就读学院的党组织名称(填写前需与对方学院确认党组织名称),无需领取纸质介绍信。

4)     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接收单位党组织通常为本人或父母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5)     毕业后出国/境读书的党员:①可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需办理党籍保留手续(智慧党建https://dangjian.sjtu.edu.cn/---保留党籍---联系党支书审批),党籍保留不超过5年,需定期联系党组织、不可失联,回国后需尽快办理联系恢复党籍手续、组织关系转出手续;②也可以转往本人或父母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所在党组织。

6)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或继续在其他学校读书,但不能在离校6个月内到新党组织报道的党员: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注意事项】抬头具体转往何处是党组织的名称,不等同就业单位名称。

 

2.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转出申请审核通过后会自动发送邮件给所留常用邮箱,请注意查收。

n  上海市内、校内、院内转接,均无需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n  转往外省(区、市)的党员,如需领取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请根据邮件内容,在周一至周五固定时间内(9:00-11:00,14:00-16:00自行前往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

【注意事项】

1)     请当场仔细核对纸质介绍信上面的所有内容;

2)     介绍信开具后,相关老师会同时办理离校系统中组织关系栏的审核;

3)     如遇有特殊情况(出国、生病或者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进行办理,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做以下准备《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被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完成线下办理。

 

3.组织关系接收地转入

n  上海市内、校内、院内转接,提醒相关接收单位点击完成上海市党管系统的转入接收

n  转往外省(区、市)并开具有纸质版《介绍信》的党员,在有效期内将《介绍信》递交至接收方党组织,根据要求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注意事项】

1)     注意纸质版《介绍信》的有效期,外省市90

2)     党员组织关系应及时转接,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参加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4.《介绍信回执》反馈

在组织关系转入完成后,《介绍信回执》必须在转入后一个月内反馈原党组织。

1) 反馈方式一:邮件反馈

发送邮件至lwquan95@163.com,提交扫描件回执,介绍信回执附件命名【姓名+学号+介绍信回执】

2) 反馈方式二:纸质版寄回

收件:凯原法学院学工办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廖凯原法学楼101

电话:021-62934387

【注意事项】反馈方式二选一即可;党组织公章必须盖得清晰

 

5. 重开《介绍信》流程

n  党员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后,在有效期内、接受党组织没有接受完成前,如需变更介绍信抬头信息,重新提交步骤一的申请链接,携带并归还《介绍信》原件可直接进行线下办理。

n  如超过有效期,因个人原因造成纸质版《介绍信》遗失或单位未接收等情况,请联系思政教师做详细的解释说明,携带并归还《介绍信》原件补缴党费后再办理线下重开(毕业当月及之前,每月0.2元;毕业后,每月20元)。


如有疑问请联系凯原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21-62934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