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7届毕业本科生:
遵照《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继续开展评选“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沪交内(学)【2013】77号)和《凯原法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现在我院2017届毕业本科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1、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标准请参照评选文件;
2、材料递交和评审进程严格按照日程安排;
3、学院评审小组初评结果将上报学校终评。
特此通知。
凯原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附1:日程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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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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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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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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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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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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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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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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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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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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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通知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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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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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12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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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班级为单位推荐候选人
(填写申请表及上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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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委、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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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上交时间截止4月12日下午17:00,上交地点:徐汇101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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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12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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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向评审小组自荐
(填写申请表及上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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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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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上交时间截止4月12日下午17:00,上交地点:徐汇101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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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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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申请者答辩(初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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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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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申请情况定是否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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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17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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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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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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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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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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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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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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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表格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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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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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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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及材料上报校就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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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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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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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证书及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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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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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相关通知及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