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4日上午,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沈萍副局长、上海市闵行区劳动人事仲裁院曹民生常务副院长、吴佳鸣院长助理和张纯煦庭长一行莅临凯原法学院。凯原法学院王凌宇书记、王先林副院长和法律实验教学训练中心叶永禄副主任热情接待了来访嘉宾。
王凌宇书记和王先林副院长首先代表学院对沈萍副局长等嘉宾来凯原法学院的访问表示热烈欢迎,并对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闵行区劳动人事仲裁院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也对今后法学院与闵行区劳动仲裁院的紧密合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
之后,叶永禄副主任与来宾就落实2011年12月25日签订的“院院合作协议”的具体事宜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并在以下四个方面达成了共识:(一)凯原法学院正式在闵行劳动仲裁院设立学生实习基地,实习基地于2012年7月开始接收学生实习。仲裁院将指派资深仲裁员担任实习学生的指导老师,并根据本科学生、法律硕士生和法特科班学生的不同要求制定实习指导大纲,因材施教以获得学生参加实习的最好成效。(二)上海交通大学法律诊所在闵行区劳动人事仲裁院设立接待室,为诊所学员的接待和代理案件工作提供机会和办公场所,并给予学生公民代理的身份确认,为学生接待和代理案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三)上海交通大学法律诊所在闵行区劳动人事仲裁院所属的江川路仲裁庭设立社区调解工作站,为法学院学生提供认识社会、服务社会的平台。(四)发挥双方的优势,在条件成就后共同编写“劳动法律判例解读”作为法律诊所的专用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