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09] 045号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2009年度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育教学的基本工具,是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新世纪创新人才重要的条件保证。同时,教材建设工作也与我校“精品课程”建设和名师遴选工作密切相关,希望各院(系)认真规划,精心组织,积极申报,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著书立说,编写出更多精品教材。现将2009年度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课程范围
仅限本科课程。学校将重点支持公共基础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通识核心课程的教材建设,并配合“精品课程”建设支持其相关教材的编写和出版。
2.教材范围
申报立项的教材必须是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需要而编写的主体教材而非教学参考书,同时不包含教辅(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和翻译教材。教材载体形式包括文字、电子,学校鼓励电子教材的编写。
对于新专业的教材建设,学校鼓励其优先选用本领域高水平的教材或编写讲义,待条件成熟后再申请正式教材立项,对其讲义的印刷,学校也将对较高水平的讲义给予一定资助。
凡已入选国家级“十一五”规划及校级以上规划教材者,无需再次申请。
3.对申请人的要求
申请人(第一主编)应具备讲师以上职称,5年以上高校教龄,主讲申请教材所对应课程两轮次以上。
原则上,同一申请人(第一主编)一般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已获各级教材立项但尚未完成者,本次不能申报。
二、立项教材的出版要求
今年所有立项教材的最终出版期限为2011年12月31日,出版单位应选择本领域级别较高的出版社。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16日,过期不予受理。
2.各院(系)将本通知向全体教师公布,做好组织工作。
3.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立项申请书(立项申请书、院系汇总表请见附件),新编教材需提交初稿,修订教材同时需提供已有教材。
4.各院(系)负责人根据本院(系)教材建设规划,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5.各院(系)教务办公室负责将申请书及初稿(教材)、院系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其中书面申请书、院系汇总表需盖院(系)章,并由院(系)领导签字,同时请将申报项目的电子申请书和院系汇总表发到djie@sjtu.edu.cn)。
6.学校课程与教材建设委员会将对立项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名单。
7.教材建设立项名单经教务处网上公示一周并经主管校长签字后生效。
四、立项教材资助办法
学校对本次立项后正式出版的教材,经审核符合立项要求后,每套新编教材按1.5万元支付出版费或建设费,每套修订教材按1万元支付出版费或建设费。新专业立项讲义印刷时每套给予0.5万印刷费用。
立项教材将视情况给予教学助教名额,分学期拨付相关院系。教材正式出版后,根据有关规定计算教学资源并计入相关院系,由院系给予奖励。各院系可在学校资助基础上给予立项教材和讲义一定配套经费,不应截留学校指定的资助费用和奖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洁 电话:34206426转22,E-mail:djie@sjtu.edu.cn
地 址: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321室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一:上海交通大学2009年度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
附件二:2009年各院系教材立项汇总表
附件三:教材评审指标
注:通知及附件电子稿均已上网,可从教务处网站http://jwc.sjtu.edu.cn 首页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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